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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到交警队“处理事故”,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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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晚报网2月8日讯(通讯员 袁青青 顾国强 记者 孙锐)近日,东海县发生一起令人啼笑皆非的交通违法事件:一名男子酒后竟骑着三轮摩托车前往交警队处理车辆被撞事故,结果因涉嫌酒驾被当场查获。目前,该男子已被依法处罚。

2月3日14时30分许,家住东海县白塔埠镇的高某来到东海县公安局交管大队白塔埠中队,情绪激动地要求报警,称自己停放在路边的车辆前一晚被不明车辆撞坏。然而,接待民警在询问过程中,敏锐地察觉高某身上散发出一股酒味。

“你是怎么来的?”面对民警的询问,高某神情慌张,最终不得不承认自己是驾驶摩托车前来。随后,民警立即对其进行了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为46mg/100ml,已构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据高某交代,他当天中午饮酒后,自认为已过去两个小时,酒味应该散去,便抱着侥幸心理骑摩托三轮车前往白塔埠中队处理事故。“我本来是想来报警的,没想到事故还没处理,自己先被查了,现在真的很后悔。”面对处罚,高某懊悔不已。

目前,高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已被东海县警方依法处以相应处罚。警方提醒广大驾驶员,酒驾醉驾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不仅危害自身及他人安全,还将面临法律严惩。春节临近,请广大司机朋友务必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切勿心存侥幸。


校对 王菲

编辑 : 严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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