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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错换人生28年案今日开庭,三名原告共提出273万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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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连续报道了“错换人生28年事件”,当事人姚策因患肝癌,其母欲割肝救子,在配型过程中发现姚策并非亲生,以至于后来才查到是28年前出生时在医院发生错抱事件。9月11日,该案经过数月交涉终于在河南省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原告姚策以及其亲生父亲郭先生、母亲杜女士共计提出273万余元的赔偿。庭审持续了5个多小时,争议的焦点为赔偿费用以及姚策患肝癌与医院是否有关。此案未当庭宣判。

周兆成和原告姚策的亲生父母

“患癌”诉医院侵权责任提交16组证据

11日上午9点多钟,该案在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开庭。该案的代理律师北京市一法律师事务所周兆成告诉记者,9月9日,开封市鼓楼法院已经组织原被告双方进行了庭前证据交换,并且安排了庭前调解。就原告姚策和亲生父母一家诉河南大学淮河医院“28年前抱错婴儿事件”侵权责任纠纷案,向法院提交了11组证据;而姚策单独诉河南大学淮河医院“患癌”侵权责任纠纷案,向法院提交了16组证据。这些证据包括“28年前,原告杜女士、第三人许女士在被告生产病例资料以及原告DNA鉴定资料,郭威以及姚策亲姐姐乙肝检测结果单、姚策患癌病例资料,以及郭威幼年时注射乙肝疫苗等关键证人证言等”。

为尽快结案放弃28万元抚育金

周兆成律师告诉紫牛新闻记者,该案的争议焦点在于孩子被抱错本身,给双方家庭造成的精神损害赔偿和涉事医院是否需要对抱错孩子之一姚策的肝癌负责。据悉,原告姚策单独诉医院侵权责任纠纷案,认为被告的失误导致他早早患上肝癌,提出了医疗费、误工费等共计91万余元;另一份诉状是原告姚策、原告郭先生、原告杜女士诉医院侵权造成亲情分割28年,提出每人60万元的精神抚慰金,共计180万元。另外,原告郭先生与原告杜女士还提出因错抱孩子,抚养非亲生子28年,按照平均每年1万元,提出28万元的赔偿。由于抚育金一项诉求可能会拉长法院审结案件的期限,为了尽快得到赔偿,他们决定放弃28万元抚育金的诉求。周兆成律师认为,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他们请求先执行没有争议的36万元,只为了挽救生命垂危的姚策。

原告要求调查清28年前到底发生了什么

记者获悉,姚策目前正在上海东方肝胆外科医院进行放射治疗。8月份的诊断报告显示,姚策肝癌细胞有向骨、肺部位转移,目前花去医药费70多万元。这次开庭,姚策的生父母郭先生和杜女士到庭诉讼。

周兆成还说,本案的难点在于由于侵权事件发生在28年前,加之被告主体和管辖单位均有变更,以及当年发生抱错事件的医护人员也已经退休,所以很多事实的确难于查清。但认为被告河南大学淮河医院由于“工作人员的过错抱错孩子”导致两个家庭亲子关系受到严重损害,依据《民法总则》、《侵权责任法》以及最高法司法解释等规定,原告有权要求涉事医院给予赔偿。

庭审中,被告方强调这个事件由于发生在28年前,没有到公安机关报案,没法调查出事情的原委。对此,原告方郭先生说,对于全家人来说,他们最大的愿望是搞清楚28年前到底发生了什么。另外,周兆成律师说,此前通过调查已经查到当年的医生叫郑某和护士叫耿某玲,但一个退休、一个离职,这完全是可以查清,但很遗憾至今没有调查结果。另外,在庭审过程中,被告方认为错抱事件时隔28年,已经过了诉讼时效,请求法院驳回。但原告方认为,没有过诉讼时效,28年前发生错抱事件,侵权的后果是在亲子鉴定之后,权利人才知道自己的权利受犯;其次,此案案情特殊,原告方也可以向法院申请延长,而且原告向医院主张赔偿时,院方要求他们向法院提起诉讼,说明被告认可原告是有诉权的。此案没有当庭宣判。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任国勇

校对 苏云

编辑 : 潘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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