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版民歌也会侵权?《弥渡山歌(PHONK)》被指控其盗用山丹丹组合人声采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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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年初,一首《弥渡山歌(PHONK)》火遍全网,成为现象级音乐作品,9月30日,一封律师函让这首歌陷入争议,北京磐石音乐和山丹丹民歌组合同步发声,称羊音乐发布的《弥渡山歌(PHONK)》,未经授权非法盗用了山丹丹民歌组合演唱的《弥渡山歌》的歌曲人声,系严重侵权行为。10月2日,北京磐石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总经理胡明接受了记者采访。
弥渡山歌是一首云南民歌,2011年被国务院列入第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山丹丹民歌组合演唱的《弥渡山歌》最早录制、发行于2009年年底,2018年9月注册了“音乐版权注册证书”,现该版本版权所有人为胡明。流媒体应用中显示,羊音乐的《弥渡山歌(PHONK)》,该歌曲的录音室版发行于2025年9月8日,编曲、后期、制作人为羊音乐,人声采样为易某某,快手音乐出品,野火音乐联合出品。胡明介绍,之前发行的《弥渡山歌(PHONK)》并无“人声采样为易某某”,是在得知侵权后再加入的。
关于《弥渡山歌(PHONK)》侵权的律师函中写道:“羊音乐”未经委托人授权,恶意盗取山丹丹民歌组合《弥渡山歌》原版“人声”(三人合唱声音),通过“提速、降调、剪辑、重复”等技术手段处理,制作了《弥渡冯克》专辑(含《弥渡山歌(PHONK)》等四首歌曲),该专辑发行方为北京快手科技有限公司、杭州野声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我们在2009年底录制的《弥渡山歌》,这首歌有非常高的市场知名度和商业价值,多次参加中央电视台及全国各大晚会的演出、节目录制。并在短视频平台山歌变身挑战走红。”胡明告诉记者,在《弥渡山歌(PHONK)》爆火网络后,胡明注意到了这首歌曲人声与山丹丹《弥渡山歌》人声极为相似,随即邀请了国内多名知名录音师、专业音乐人士进行鉴定,“通过初步声纹鉴定,并反复比对核实,我们确认羊音乐《弥渡山歌(PHONK)》及专辑《弥渡冯克》人声系山丹丹民歌组合《弥渡山歌》人声无疑。歌曲‘人声’做了五遍重复全部为山丹丹民歌组合《弥渡山歌》人声。” 《弥渡山歌》原曲为G调,速度77 拍/分钟,“羊音乐《弥渡山歌 (PHONK)》”提速到128拍/分钟,降2个半音,改成F调。
在发现侵权后,北京磐石文化传播有限公司首先联系了快手公司,快手公司方工作人员回复:“歌曲人声片段系采用 OP 方聘请的歌手实录,并结合后期混音制作完成,其制作过程及成果有相关权利文件支撑。基于现有资料,歌曲是不构成对贵方权利的侵害的”随后发来了名为《表演者权利声明》的权利文件。该文件显示为“易某某”独自一人录制的《弥渡山歌(PHONK)》歌曲。“实际全网发行的‘羊音乐《弥渡山歌(PHONK)》’歌曲‘人声’显示为‘群唱’,对方这个权利文件说明为一人录制,二者‘声音’完全不一致。”在与出品方快手公司多次交涉无果后,北京磐石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决定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此事引起了不少网友的讨论,有网友将律师函贴到了博主羊音乐的评论区,羊音乐回复称:“首先,弥渡山歌是公共版权,怎么变抄袭了?你总不能别人说什么你就信什么吧。其次,这首歌现在的控制权不在我手里,连它是不是VIP我都定不了,都由快手音乐公司决定。最后,他对我个人的造谣我已经取证,已交给律师处理。”
公开资料显示,弥渡山歌是流传于云南弥渡本地的民歌,和《小河淌水》等共同构成了弥渡民歌体系。云南花灯表演艺术家袁留安先生进行了整理改编,由著名歌唱家黄虹演唱后广为流传,李谷一等多位著名歌唱家都演唱过这首歌。从性质上来说,《弥渡山歌》是当地口耳相传的民歌,属于民间集体创作,没有明确的著作权人,而且年代比较久远,传统民歌在著作权法上通常被视为“无版权”或已进入“公版”领域,公众可以相对自由地进行传唱、使用和传播。
胡明认为《弥渡山歌(PHONK)》是因为未经授权使用了山丹丹民歌组合的“人声”所以构成了侵权,应当区别于自行二次演绎民歌,“弥渡山歌是公版民歌,谁都可以唱,但羊音乐没有找人录音演唱,而是直接盗用山丹丹的‘人声’,因此我们认为他们构成了侵权。”2025年10月,山丹丹民歌组合曾发文,表示近期网上众多《弥渡山歌》版本直接盗用山丹丹《弥渡山歌》原版人声,做提速、降调处理后发行。此前因改编民歌引发的侵权纠纷案不少,比如《乌苏里船歌》案、《玛依拉》案、《月亮之上》被诉侵权《敖包相会》案等,各案情况不一,要裁定侵权与否较为复杂。
目前,北京磐石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聘请了专业律师对北京快手科技有限公司、杭州野声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提出侵权诉讼,案件正在推进当中。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沈昭
编辑 : 潘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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