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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三献”关爱优待措施将于11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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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晚报讯(记者 吕彦霖 通讯员 孔亮)近日,经省政府同意,省红十字会、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体育局、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省林业局、民航江苏监管局等17个部门联合印发《江苏省无偿献血者、造血干细胞捐献者、遗体和人体器官(组织)捐献者直系亲属关爱优待措施》(以下简称《关爱优待措施》)。

制定出台《关爱优待措施》,旨在进一步完善制度化、长效化的捐献者关爱保障体系,畅通无私奉献与暖心回馈的双向通道,鼓励广大公民积极参与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捐献、遗体和人体器官(组织)捐献(简称“三献”)。《关爱优待措施》针对无偿献血者、造血干细胞捐献者、遗体和人体器官(组织)捐献者直系亲属等3类群体,从医疗服务、教育激励、户籍管理、民政惠民、住房保障、交通出行、文旅体育、人道关怀等8个方面明确了36条关爱优待措施。

为做好《关爱优待措施》的贯彻落实工作,省红十字会、省卫生健康委会同省有关部门召开全省视频会议,部署各地各有关部门齐心协力抓好《关爱优待措施》的贯彻落实。

下一步,省及各地各有关部门将加强组织领导,密切协作配合,强化政策宣传,及时协调解决难点堵点问题,切实把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在全社会营造尊重、关怀、致敬捐献者的浓厚氛围,推动我省“三献”事业高质量发展。

编辑 : 潘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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