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年报了12次假警,江都一男子被拘留8天,背后原因让人哭笑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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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报复”浴室工作人员,江都一男子竟在半年内报了12次警,谎称该浴室内有“卖淫”“赌博”等违法违规行为。民警多次上门检查,却未查出任何异常。最终,该男子因涉嫌谎报警情,被处以治安拘留8日、罚款500元。警方提醒,谎报警情是违法行为,请把110留给那些真正需要帮助的人。
浴室连续被举报12次
警方多次上门却未查出异常
“警察同志,XX浴室有人卖淫!快来查!”1月11日下午,扬州市公安局江都分局丁沟派出所民警接到一男子的报警电话,称辖区某浴室存在卖淫行为。又是这个XX浴室?接到警情后,民警皱了皱眉头,但为了查明情况,他们立即赶赴被举报的浴室进行了检查。然而,经过细致的检查走访,民警发现该浴室是正常经营,并不存在任何违法违规行为。浴室工作人员也十分无奈:“到底是谁总是乱报警?我们真的没有那个人所说的情况,真是太冤枉了!”
原来,这并非丁沟派出所民警第一次上门检查。这家名叫XX的浴室,是丁沟派出所长期关注的对象。自2020年下半年以来,派出所先后接到多个针对该浴室的举报电话,经统计,竟多达十几个。报警人均是一名男子,号码有时相同,有时不同,粗略统计来自五六个电话号码,举报的内容有时是该浴室内有卖淫嫖娼行为,有时是该浴室有人赌博。每次接报,派出所都会立即组织民警赶往该浴室进行突击检查。而每次的检查结果都一样:这家浴室并不存在举报人所说的情况。
经统计,加上1月11日的这个报警电话,该浴室在短短半年内已被无故举报了12次。针对这种异常情况,民警怀疑,是有人在蓄意针对该浴室报假警。
男子多次报假警
竟是为了“报复”浴室工作人员
经梳理,民警发现,虽然举报人使用了五六个报警电话号码,但报警的内容及报警人的嗓音、说话方式都十分相似,民警初步判断,这应是同一人借用他人的电话报的警。最终,民警根据这第12通举报电话,查出了幕后“黑手”:居住在丁沟某村的男子顾某。
随后,民警赶到顾某家中,对其进行了询问。面对民警,顾某一开始还想蒙混过关,但证据之下,他最终承认,这12通电话均是他一人所打。“之前几次报警,用的是村里其他人的手机,是怕被警察抓到。”顾某低着头说,自己知道报假警是违法行为,所以除了用自己的号码报警外,他还经常借别人的手机打电话,就是为了混淆视听。
在调查中,民警发现,顾某其实很清楚,他所举报的浴室内并没有赌博、卖淫等违法行为。那么,他为何要一而再、再而三地说谎呢?对此,顾某的回答让人哭笑不得:竟是为了“报复”。原来,此前,他与该浴室的某个工作人员发生矛盾,一心想要给他使绊子,又不想与人正面发生冲突,这才想到了用报假警的方式在背后使坏。
“我就是一时鬼迷心窍,下次再也不敢了。”此时的顾某显得十分后悔,但为时已晚。据悉,他的行为已违背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目前已被警方处以治安拘留8日、罚款500元的处罚。
这样的报复方式不可取
请将110留给真正需要帮助的人
顾某的“报复”方式是不可取的,最终他尝到了苦果,而这样的案例并非个例。此前,扬州发布也曾报道过类似案例:在宝应打工的外地男子酒后对朋友夸下海口,称自己能让警察来“玩一圈”。随后,他竟报警称辖区内发生杀人事件,警方冒雨赶到现场,这才发现事实并非如此。最终,该男子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5日并处罚款200元的处罚。
针对该起案例,警方提醒市民,110报警电话是接受刑事、治安案件以及紧急求助的报警服务台,是公安机关依法打击违法犯罪活动、提供安全服务的重要保障之一。恶意拨打110电话,不但会严重影响公安机关的正常工作秩序,造成有限警力资源的浪费,更会占用真正需要紧急救助群众的报警电话线路,贻误警情,而且还是违法的行为,请把110留给那些真正需要帮助的人。
法律链接:
《消防法》第六十二条、《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明确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式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能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编辑 : 郭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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