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觉中国
平台优惠现“bug”,“真促销”还是“假套路”?
“领了满满一沓优惠券,结果支付时一张都没使上!”不少消费者吐槽今年满减的优惠券在下单过程中没有用上,这到底是优惠券使用规则限制还是平台出现“bug”?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法律权益部助理分析师蒙慧欣表示,如果消费者在优惠券的使用时间、条件限制等方面的规定都符合条件的情境之下进行下单购买却不能使用该优惠券,那么,消费者可以要求商家理赔。因此,购买优惠券等商品中,消费者要学会截图保留证据以便后续出现上诉情况时提供有效凭证维护自身利益。此为“双11”后的第一大乱象。
第二大乱象是与优惠券相关、各种信息轰炸问题。在一家网店购买过东西后,会接连不断地收到各种推广促销信息。“双11全场5折起,叠加津贴会员享满800减150”、“预售倒计时!会员可领50元大额券马上预订”!不少消费者反映,今年逃过了电商平台APP弹窗广告的骚扰,却躲不过商家促销的连环轰炸,甚至回复“TD”退订也成为虚设。蒙慧欣表示,对于商家未经消费者同意强制发送广告短信且在退订过程中设置多种障碍,按照其退订方式还不能退订成功,侵犯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消法》中有明确规定,未经消费者同意,或者消费者明确已经拒绝的,不得向消费者发送信息。《广告法》也明确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当事人同意或者请求,不得以电子信息方式向其发送广告;对违反规定的,可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工信部发布的《通信短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中也提出:短信息服务提供者、短信息内容提供者未经用户同意或者请求,不得向其发送商业性短信息;违者可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给个好评?有返现哦
网购“好评返现”损人不利己
“亲,给个五星好评吧,返2元红包哦!”网购商品的评价是消费者选购商品的重要依据,对于网络商家好评返现、差评骚扰的行为消费者也屡见不鲜,不仅打破了电商网购中公平竞争,还迷幻了消费者的选择。
“网店好评返现的做法,有违电商平台设置‘信誉评价’这一项的初衷。”蒙慧欣认为,这是“双11”后的第三个乱象,不仅使信誉评价规则失去了意义,还损害了消费者整体利益。“好评返现”实质上是电子商户通过货币返现对消费者进行交易贿赂,诱导消费者主体对产品和卖方的交易行为做出非客观评价行为。这一行为严重侵害其他消费者的知情权、损害其他消费者的利益,不仅破坏了电子商务平台的公平交易规则,更破坏了电子商务平台的诚信规则和诚信文化。
那么,对于“好评返现”如何说“不”?分析师表示,首先法律要坚决说“不”,“好评返现”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并且不利于社会诚信建设,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要以法治之,对于这样的商家决不能手软;其次,对淘宝、天猫等网购平台也要有一定的约束力,情节严重的也要给予严厉的惩罚;再次,监管要升级,对于网购,监管的手段和方式要具有创新特点,在技术和责任层面均要有针对性和实效性;最后,需要消费者对此说“不”,消费者要学会算账,违心地给予“好评”,从而获得两元钱,看似赚了,但大家都如此挖坑,人人都会是受害者。相比于获得的2元“奖赏”,而实际上却失去更多,这是最不划算的。
促销在背后还有这些问题——
虚假宣传、质量存疑等也被投诉
此外,虚假宣传、质量问题等也成为促销之后的两大乱象。其中,网红带货涉嫌虚假宣传等也遭到吐槽。蒙慧欣表示,“种草笔记、视频直播均属于‘网红带货’的范畴,但平台在内容审核机制、监管管理上还不够完善,出现了直播数据造假、虚假广告、三无产品等问题。”
此外,在网经社“电诉宝”收到用户投诉的案例中,不少消费者反映自己买到的商品存质量问题,甚至购买的假冒伪劣商品,另外,商家迟迟不发货,也被消费者所诟病。商家迟迟不发货,让人等得心“凉凉”。
给消费者带来信息“骚扰”的同时更多的是暗藏隐私泄露、网络诈骗等风险,甚至陷入售后服务“难于上青天”的困境。价格欺诈、虚假宣传、迟迟不发货等问题层出不穷。
蒙慧欣表示,在《电子商务法》中,已经明确的规定了卖家必须按照自己承诺的方式和时限向买家交货,同时货物在买家接受前的风险和责任都由卖家承担。该规定加大了卖家的责任,减轻了买家网购的压力和风险,对消费者来说是好事。因此,如若卖家觉得自己的承诺,很难达成或者实现,就不要在自己的服务中作出类似的承诺或者与买家达成自己做不到的约定,否则可能面临违约的风险。
编辑 : 李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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