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长三次登门 ,大姑姐和弟媳妇终于握手言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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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3 月 21 日,连云港市赣榆区公安局提请赣榆区人民检察院审查逮捕一起故意伤害案件的犯罪嫌疑人。系统显示,该案正好轮到检察长刘波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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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榆检察院检察长刘波(左一)提审嫌疑人。
这是一起家庭亲情与矛盾引发的案件。被害人王某某与犯罪嫌疑人王某与是大姑姐和弟妹的关系。双方因为房屋问题发生厮打,造成王某某肋骨骨折,法医鉴定为轻伤一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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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榆检察院检察长刘波(右一)提审嫌疑人。
讯问中,犯罪嫌疑人王某认罪悔罪,并表示会尽最大努力赔偿大姑姐损失,但因自家去年经营养猪场遭遇猪瘟折本七、八十万元,家里没有钱,最多能拿出三万元作为赔偿。而被害人王某某因两家之前就存在一些矛盾,对调解工作并不积极,第一次登门调解工作无功而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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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现场。
刘波和同事们没有放弃,“这个案件也可以依法一捕了事,但这样很可能会激发矛盾,不能从根本上钝化矛盾,犯罪嫌疑人无前科,是偶犯,也认罪悔罪,因此该案是能够刑事和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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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现场。
为此,检察官们在刘波检察长的带领下,认真分析案情,结 合地区民风淳厚的特点,决定引进“外部力量”与检察机关一道 展开矛盾化解工作。他积极与当地政府、村委负责人联系,邀请 身为人大代表的镇领导、村干部及派出所民警一起进村登门,让 当事人听听多方的意见。经过长达三个多小时的调解促和工作, 双方的心结终于一点点被打开了。被害人由一开始要求赔偿 20 万,降到 10 万,最终同意接受犯罪嫌疑人 5 万元的赔偿款,并对犯罪嫌疑人王某表示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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握手言和。
然而就在成功在望时,被害人要求赔偿款项必须一次性支付。难题又来了,被害人手头只有 3 万元,案件马上到期了,怎么才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凑齐 5 万元呢?
这给犯罪嫌疑人,更给检察官出了一道难题。刘波检察长详细了解、认真分析了王某某的状况,考虑再三,最后决定,“被害人的工作我来做”。
于是,刘波检察长带领该院的“金牌调解员”王建国第三次登门。
“毕竟是一家人,打断骨头连着筋呀……”经过一番拉家常, 王某某也被这个“唠叨”的检察长感动了,同意分期付款。不仅如此,在犯罪嫌疑人王某被变更强制措施后,刘波和王建国找到王某及丈夫,给其释法说理,要她按时履行调解协议内容,多去探望姑姐,孝顺父母,尽可能去修复被破坏的家庭关系, 并吸取教训,遵纪守法,不再做违法犯罪事情。
3 月 27 日早上,双方当事人准时到达检察院“建国调解工作室”,刘波给双方当事人又做了一次释法说理工作,犯罪嫌疑人给被害人赔礼道歉,并将赔偿款亲手交到被害人手中,双方的手终于再次握在了一起。
至此,该案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当事双方破损的亲情关系 得以修复,地方党委政府、村委也化解了一桩潜在的“矛盾源”。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张凌飞 通讯员 连检宣
编辑 : 郭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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