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地块目前正在修复中
庭审中,江阴市检察院指派两个检察官办案组,分别以公诉人和公益诉讼起诉人的身份出席法庭履行职责,针对起诉内容进行了举证、示证,释法说理。庭上,被告人深刻认识到自己的行为给生态资源造成了损害,当庭表示无异议。
最终,江阴市法院采纳检察机关全部诉讼请求,以非法采矿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徐某、蒋某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并判令两被告对涉案地块进行修复,如未修复或验收未达标,承担地质环境修复工程费用132.19万元。
记者了解到,目前,该地块正在修复中。
校对 丁皓宇
编辑 : 胡妍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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