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家企业被常州住建部门列入慎用预拌混凝土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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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步一加强常州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保障现浇混凝土结构工程质量,常州住建部门分别于2020年第四季度和2021年第一季度开展了两个轮次预拌混凝土原材料抽检。抽检采用不定期抽查方式,共抽查混凝土企业113家/次,抽检原材料265组,其中有5家企业在两次抽检中均不合格,被列入“常州市慎用混凝土企业名单”。
5家企业分别为:常州元泰嘉业混凝土有限公司一组人工砂石粉含量不合格,一组天然砂氯离子含量不合格。2020年12月16日起暂停在常州市行政区域内承接新项目三个月。期满后,由企业提出恢复申请,经相关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复查通过后方可恢复。从恢复之日起半年内为慎用期。常州市润鑫水泥有限公司一组人工砂石粉含量不合格,一组石子泥块含量和含泥量不合格;江苏元泰建材有限公司一组人工砂石粉含量不合格,一组天然砂泥块含量不合格;金坛立方混凝土有限公司一组石子泥块含量和含泥量不合格,一组天然砂泥块含量不合格;常州现代混凝土有限公司一组人工砂石粉含量不合格,一组天然砂泥块含量不合格。这4家企业的慎用期为2021年5月20日至2021年11月19日。
对列入“常州市慎用混凝土企业名单”的企业,要求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加大检查频率。在签订新的预拌混凝土采购合同时,如选择“慎用期”内的混凝土企业,其工程项目不得作为市综合大检查通报表扬项目,并且不得参加一切评优活动。同时要求各预拌混凝土企业加强原材料的质量管控,严格落实原材料进场验收管理制度,做好原材料进场检验,按规定取样、复试检验和留样,所有原材料未经检测或检测不合格的一律不得使用;严禁使用违规海砂,采购建设用砂时应查验砂的来源证明和检测合格证明,并留存以上资料备查。混凝土销售合同中应注明砂的品种及质量要求。住建部门将继续采用不定期、不通知的方式开展混凝土原材料监督抽检工作,从源头上控制混凝土质量。通讯员 朱斌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马奔
校对 徐珩
编辑 : 胡妍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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