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太仓市对全市种养殖、生产、流通、餐饮环节的食用农产品、肉制品、饮料、粮食加工品、食用油、酒类、豆制品、调味品、饼干、茶叶及其相关制品、蛋制品、蜂产品、糕点、餐饮食品、蔬菜制品、水产制品等进行了抽检监测。
抽样检验项目不合格样品具体情况为:
豆制品1批次,被抽样单位为苏州芳悦食品有限公司,不合格项目为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
食用农产品2批次,被抽样单位为太仓市城厢镇王宏伟蔬菜摊,不合格项目分别为噻虫胺、镉。
肉制品1批次,被抽样单位为太仓市城厢镇高秀琴熟食店,不合格项目为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张毕荣
校对 盛媛媛
编辑 : 陶善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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