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害人小刘生前照片
记者采访得知,2020年3月20日8时许,被告人严某杰驾车至上海市浦东新区彭平路其岳父住处,向二楼卧室内的妻子小刘索要钱款用于归还赌债,遭拒后至厨房拿水果刀采用威胁等方式再次索要,被拒后持刀戳刺小刘颈部致其死亡。为毁尸灭迹,严某杰在该卧室内用打火机点燃书本等物,引燃屋内物品后逃离现场,致该房屋二楼室内物品及楼房结构严重毁损。
经鉴定,死者小刘系生前被他人用锐器戳刺颈部,造成左锁骨下动脉破裂致大失血死亡,并且死后遭焚尸;楼下车辆物损价值人民币34159元。严某杰作案后主动投案 ,到案后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
该起诉书显示,严某杰因涉嫌故意杀人罪于2020年4月3日,经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批准执行逮捕。
被告人严某杰在庭审中
2020年10月16日,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认为,严某杰以故意杀死1人,又以放火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分别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一百一十四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以故意杀人罪、放火罪追究刑事责任。在该起诉书中,检察院认为严某杰有自首情节。而经警方鉴定,严某杰的精神鉴定结果完全正常。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陈勇 梅建明
校对 盛媛媛
编辑 : 张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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