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开庭传票
“律师和家属都没有吃饭,穿了6小时防护服,体力透支虚弱,需要休息一下。”20日下午3点48分,受害者家属告诉记者经历近6小时的开庭审理已结束,将择日宣判。
扬子晚报此前曾对该案进行了详细报道。据此前报道,案件起因为受害人邹某和犯罪嫌疑人张志军女儿起诉离婚期间,因小孩抚养权问题两家人产生纠纷。2019年1月10日上午10点左右,邹某和父母一同去到位于彭州的家中(张某和父母实际居住地)看望女儿。看望过程中,邹某一家与岳父一家产生了纠纷和推搡,随后岳父张志军从家中拿出剔骨尖刀向邹某及其母亲杨某芬胸部捅刺数刀,又向邹某父亲邹某海胸腹部捅刺一刀,致使女婿一家三口不治身亡。
被害人邹某
该案一审时由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行凶者张志军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随后张志军不服判决提起上诉,案件二审时由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进行了改判,判处张志军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受害者家属对二审的改判提出了质疑并于4月23日提交了申诉状,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在2021年4月30日正式启动了审判监督程序。被害者家属告诉紫牛新闻记者,启动审判监督程序标志着张志军杀人案二审判决可能存在认定事实上或适用法律上的错误,符合再审条件,所以启动再审程序,对案件重新审理。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见习记者 陈燃
校对 徐珩
编辑 : 胡妍璐
更多内容请打开紫牛新闻, 或点击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