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侵限事故发生后,南宁市人民政府成立了由南宁市应急管理局为牵头单位,南宁市纪委监委、市公安局和市交通运输局等单位 为成员单位的事故调查组,并聘请有关专家参与事故调查工作。
经调查:
1月22日上午10时许,广西中化明达勘察设计有限公司技术员陈力组织4名作业人员及勘查设备,在南宁市凤岭片区路网完善工程D区道路开展地质勘查钻探作业,1点多钟,作业人员完成两个孔的钻探作业。期间,地铁保护巡查单位人员葛某发现钻探施工区域位于地铁保护区范围内,于是分两次给钻探作业人员送达地铁保护区告知文书,要求其立即停止钻探作业,但被钻探作业人员拒绝。下午3点30分,地铁隧道管片被钻穿,地质勘查提竿中的探杆与经过的地铁列车发生碰撞,造成轨道交通1号线短时关闭停运,直接经济损失达306.65万元,社会影响较大。
经事故调查组认定:“1.22”侵限事故为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根据事故原因调查和事故责任认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作出处理。
南宁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党委委员 蓝锦山:对该起事故的16名责任人进行了处理。其中, 8名事故责任人分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5人给予诫勉和作出书面检查,3名涉嫌犯罪的责任人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事故责任单位广西中化明达勘察设计有限公司及其主要负责人彭伍连、南宁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主要负责人马跃腾分别做出了行政处罚、罚款共计158.5万元。同时,责令轨道运营单位涉事项目监理单位分别向市人民政府和市住建局作出书面检查。
针对有关生产经营单位无视安全生产,存在盲目赶工、违章施工、非法转包等问题,南宁市有关部门要求各单位吸取 “1.22”侵限事故教训,杜绝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记者| 李永新 于永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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