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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南宁通报“1.22”地铁侵限事故原因与处理情况 建议追究3人刑责共16人被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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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南宁9月26日电 (陈秋霞 班秀)广西南宁市应急管理局26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南宁市轨道交通1号线百花岭至埌东客运站下行区间“1.22”侵限事故的调查处理情况进行通报。

通报称,今年1月22日下午15时42分,南宁市轨道交通1号线百花岭至埌东客运站下行区间公里K27+900米处被地质勘察机械钻穿,发生地铁侵限事故,造成轨道交通1号线短时关闭停运,直接经济损失306.65万元,社会影响较大。

事故发生后,南宁市人民政府成立了由市应急管理局为牵头单位,市纪委监委、市公安局和市交通运输局等成员单位的事故调查组,认定这起事故为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经调查认定,事故的直接原因是勘察单位在组织开展道路地质勘察施工中冒险作业,现场技术(作业)人员的操作和处理措施不当,最终导致地铁隧道管片被钻穿。穿透的钻杆与行驶中地铁列车发生碰撞,造成地铁侵限事故。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广西中化明达勘察设计有限公司因涉嫌损坏城市轨道交通设施、危害城市轨道交通设施安全的行为,已于1月23日被市交通运输管理局给予5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同时,建议由司法机关追究3人刑事责任,给予8人党纪政务处分,建议给予2人诫勉谈话,建议给予3人书面检查,并建议给予广西中化明达勘察设计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行政处罚。

另据新华社南宁9月26日电(记者胡佳丽)记者从广西南宁市应急管理局获悉,南宁市轨道交通1号线百花岭至埌东客运站下行区间“1·22”侵限事故的调查处理情况26日公布:根据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的有关规定,对该起事故16名责任人进行处理。其中8名事故责任人分别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5人被给予诫勉和作出书面检查处理,3名涉嫌犯罪的责任人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还对事故责任单位广西中化明达勘察设计有限公司及其主要负责人、南宁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主要负责人分别做出行政处罚,罚款共计158.5万元。

根据事故调查报告,2021年1月22日15时42分,因道路地质勘察施工,南宁市轨道交通1号线百花岭至埌东客运站下行区间公里标K27+900米处隧道被地质勘察机械钻穿,发生地铁侵限事故,造成轨道交通1号线短时关闭停运,直接经济损失306.65万元,社会影响较大。此次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

事故发生后,南宁市人民政府成立由市应急局为牵头单位,市纪委监委,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建局,市总工会为成员单位的轨道交通1号线百花岭至埌东客运站下行区间“1·22”侵限事故调查组。同时聘请有关专家参与事故调查工作。

经调查认定,事故直接原因是勘察单位在组织开展道路地质勘察施工中,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且在勘察钻探过程出现异常情况时,现场技术(作业)人员的操作和处理措施不当,最终导致地铁隧道管片被钻穿,穿透的钻杆与行驶中地铁列车发生碰撞,造成地铁侵限事故,该起事故为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另据广西新闻网报道,今年1月22日下午,南宁地铁1号线突发侵限事件 ,百花岭至埌东客运站下行区间隧道被钻穿,导致正在运行的列车行车中断。第二天,实施这次地质勘察的单位就被南宁市交管部门给予50万元行政处罚,但事故认定和处理结果并未到此为止。今天上午10点,南宁市应急管理局召开情况通报会,认定这是一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实施勘查作业的3人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负有管理责任的赖某等8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1.22”侵限事故发生后,南宁市人民政府成立了由南宁市应急管理局为牵头单位,南宁市纪委监委、市公安局和市交通运输局等单位 为成员单位的事故调查组,并聘请有关专家参与事故调查工作。

经调查:

1月22日上午10时许,广西中化明达勘察设计有限公司技术员陈力组织4名作业人员及勘查设备,在南宁市凤岭片区路网完善工程D区道路开展地质勘查钻探作业,1点多钟,作业人员完成两个孔的钻探作业。期间,地铁保护巡查单位人员葛某发现钻探施工区域位于地铁保护区范围内,于是分两次给钻探作业人员送达地铁保护区告知文书,要求其立即停止钻探作业,但被钻探作业人员拒绝。下午3点30分,地铁隧道管片被钻穿,地质勘查提竿中的探杆与经过的地铁列车发生碰撞,造成轨道交通1号线短时关闭停运,直接经济损失达306.65万元,社会影响较大。

经事故调查组认定:“1.22”侵限事故为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根据事故原因调查和事故责任认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作出处理。

南宁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党委委员 蓝锦山:对该起事故的16名责任人进行了处理。其中, 8名事故责任人分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5人给予诫勉和作出书面检查,3名涉嫌犯罪的责任人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事故责任单位广西中化明达勘察设计有限公司及其主要负责人彭伍连、南宁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主要负责人马跃腾分别做出了行政处罚、罚款共计158.5万元。同时,责令轨道运营单位涉事项目监理单位分别向市人民政府和市住建局作出书面检查。

针对有关生产经营单位无视安全生产,存在盲目赶工、违章施工、非法转包等问题,南宁市有关部门要求各单位吸取 “1.22”侵限事故教训,杜绝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记者| 李永新 于永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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