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出庭受审
2020年7月26日21时,无锡市一小区得保安接到业主投诉,称该小区6号楼门口,有人从高空扔东西。保安到6号楼查看情况,发现被扔的东西正是其下午帮22楼业主搬的家具。
后警方查明,当晚,高某因与其姐姐发生矛盾,外出饮酒。回家后,发现自己的茶凳、茶桌被姐姐搬出家门,放在了22楼的过道。为发泄不良情绪,酒劲上头的高某将4张茶凳砸碎后直接从22楼抛下,所幸没有造成人员伤亡。
前不久,经无锡市梁溪区检察院提起公诉,因高某的相关行为触犯“高空抛物罪”切“情节严重”,法院以高空抛物罪判处高某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2021年3月1日,《刑法修正案》(十一)生效实施,高空抛物罪作为《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二,正式成为独立罪名。而根据相关意见,从22楼向楼下小区抛掷物品,可以认定已经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
检察官提醒,高空抛物,抛掉的是文明,落下的是痛苦,即使从高空丢下小物件,也极有可能酿成大祸端,情节严重的将构成刑事犯罪。“除了法律规定之外,更需要每个人自觉遵守,共同维护群众‘头顶上的安全’。”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张建波
校对 苏云
编辑 : 郭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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