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人不淑,单亲妈妈将4个月孩子遗弃 起诉后她自愿签署“好妈妈”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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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我每天都过得很充实,儿子上学的时候我就去附近的母婴店工作,晚上得空了我还习惯翻两页育儿书……”近日,面对如期而至的联合帮教考察组,李兰(化名)细致地介绍起自己与儿子的温馨日常。自我评价结束后,站在考察队伍里的涟水县检察院副检察长胡海玲带头向李兰竖起了大拇指,为她清晰可见的成长,也为他们母子温暖可期的新生。
2017年3月,27岁的李兰通过“探探”软件结识了比她年长20岁的男人——从事保健行业的王兵。面对身患隐疾的李兰,王兵每日嘘寒问暖,偶尔也会为她施针推拿,后二人渐生情愫,并发生了性关系。而当李兰欣喜地告知王兵自己怀孕的“好消息”时,换来的却是王兵已有家室的“坏消息”。面对李兰的质问、哀求,王兵一改往日的温柔体贴,拒不承认李兰所怀孩子,之后更是玩起了失踪。
2018年1月,李兰不顾家人劝阻,甚至不惜与家人断绝关系,执意生下了儿子小宇,立志要做一个“好妈妈”。但是,在经历短短4个月独自育儿的焦虑、困窘后,李兰彻底崩溃。2018年5月24日,在多番寻找王兵无果后,李兰到涟水县公安局缠着值班民警要求帮助寻找王兵,后不听民警的引导和警告,将仅4个月大还在患病的小宇遗弃在门口,独自逃离。民警无奈,只好将小宇临时安置在儿童福利院代为抚养,同时通过电话、短信、上门寻找等方式与李兰沟通。
“他爸可以逃避,为什么我不可以?”面对民警多次电话劝导,李兰始终没有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学王兵玩起了失踪。2018年7月21日,涟水县公安局以涉嫌遗弃罪对李兰立案侦查,并邀请涟水县检察院胡海玲副检察长提前介入。在全面了解案件事实后,胡海玲第一时间来到福利院看望了小宇,拍摄了小宇在福利院生活的场景,并带着问题请教了专业的家庭教育指导老师、走访了李兰的亲友邻里。在民警通过技术手段终于布控到李兰踪迹后,胡海玲也跟随民警踏上了劝导之旅。
“这个咯咯笑的小‘肉肉’(淮安方言)就是小宇,他现在学会了好多技能,爬爬赛上他还得了第一呢……”见到李兰后,胡海玲并没有第一时间训斥,而是拿出了小宇的视频认真地讲解。看着屏幕里健康活泼的小宇,李兰渐渐红了眼眶,后主动提出要接小宇回家。2018年10月11日,在检察官的陪伴下,李兰终于接回了寄养在福利院近5个月的小宇。
2019年11月14日,李兰涉嫌遗弃案被移送涟水县检察院审查起诉。在对李兰依法开展讯问过程中,承办人胡海玲李兰是家中超计划生育的孩子,和外婆相依为命,性格自卑偏激,王兵让她找到了从未有过的温暖,也让她毅然决定生下小宇,给小宇一个家,哪怕家中只有妈妈。
讯问结束后,检察官联合公安、妇联、关工委围绕认罪悔罪态度、再犯几率、后续监护风险等方面对李兰开展社会调查,发现李兰已经深刻认识到之前行为错误,能悉心照料小宇,正努力适应“妈妈”这一新身份,但她初为人母,缺乏科学的育儿经验,情绪化性格较为明显,小宇后期监护仍可能面临风险。据此,大家一致认为,在王兵拒不履行抚养义务、且无其他亲属愿意抚养小宇的情况下,李兰系小宇的唯一抚养人,对她作相对不起诉更有利于小宇的健康成长,但李兰仍有必要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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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增强家庭教育指导的刚性,检察机关决定将应当接受家庭教育指导写入不起诉决定书,要求李兰在3年内不得逃避家庭教育指导。2019年12月9日,涟水县检察院邀请公安、民政、妇联、关工委对李兰进行了长达一个小时的联合训诫,从责任、家庭、伦理、情感等多角度做好李兰的情感沟通、法治教育,引导她正视遗弃行为给孩子造成的伤害,努力重拾生活信心,勇敢承担起母亲的责任。
与此同时,检察机关针对李兰经济窘迫,以致小宇生活陷入严重困境的特殊状况,创新司法救助申请主体,由院关工委作为代理人,帮助小宇申请司法救助金人民币5万元。后采用第三方代管模式,按照1500元/月的标准将救助金分期发放给李兰,以确保救助金用作小宇必需的合理支出。
扬子晚报网/紫牛新闻记者 刘浏
校对 盛媛媛
编辑 : 严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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