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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后江苏首张《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办学许可证》在常州颁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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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晚报网4月13日讯(记者 王赟)记者从江苏省人社厅获悉, 4月1日实施的《江苏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办法》首次明确了全省范围内可以通过告知承诺方式申请办理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办学许可,规定了告知承诺方式审批的详细程序,制定了全省统一的材料格式。采用告知承诺的方式大大精减了审批所需提供的材料,优化了审批流程,缩短了审批时限,是“放管服”改革下优化营商环境举措的深化推广。

为保障这项改革惠民举措落地实施,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加大对负责具体经办业务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局、行政审批局的工作指导力度,加强审管联动,推动相关工作加快开展。

4月8日,常州市新北区制百森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通过告知承诺的方式申请领到了《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办学许可证》,这是今年新的《江苏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办法》实施以来,全省首家以“告知承诺制”设立审批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

记者了解到,4月初,常州市新北区制百森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经办人仝某来到常州高新区行政审批局窗口,咨询举办民办职业培训学校事宜。窗口工作人员经与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主管部门充分沟通,告知其按照新的《江苏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办法》,通过告知承诺的方式申请办理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办学许可,并为仝某详细讲解了办理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许可所需要具备的各项条件,说明了应当提交的材料,出具了相关材料样本。仝某了解相关要求后,于4月8日携带所有的申请资料来到审批局窗口,当场签署了《告知承诺书》,相关负责人员按规定对申请材料进行了形式审查后,当即作出了准予许可的决定。

仝某表示,通过告知承诺的方式办理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办学许可,减少了申请材料,节省了办事时间,实实在在感受到了“高新事·高兴办”,“企业初创之时能够获得这样的政策支持对我们来说真是一个好的开始。”

校对 盛媛媛

编辑 : 朱亚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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