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要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支持各地从当地实际出发完善房地产政策,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优化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南京房地产学会副会长孟祥远认为,南京此次调整房地产限售政策,正是响应了中央的指导精神,可更大力度支持改善性住房需求。
记者了解到,近期江苏多个城市调整房地产销售政策。
苏州市自5月9日起,苏州新房限制转让时间由3年调整为2年,对二手房限制转让时间由原来的3年调整为不再限制转让年限;同时,非限购区域房产不再计入家庭限购套数。
5月9日,扬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积极支持来扬在扬人才和生育二孩及以上家庭改善居住条件的通知》,明确提出:对在扬来扬大专及以上人才和生育二孩及以上家庭可不适用现行限购政策;在市区范围内户籍居民家庭拥有第二套住房及以上、非市区范围内户籍居民家庭拥有第一套住房及以上的,自网签备案之日起满3年可上市交易;城市更新中的征收(拆迁)户在市区购买改善性住房,其现有住房自取得不动产权证后可上市交易;在扬来扬大专及以上人才在市区购买首套商品住房(含二手商品住房),给予所缴纳契税 50%的一次性购房补贴。这一系列政策,不仅对部分人群放开了限购,还缩短了房产限售年限,补贴契税鼓励人才在扬州购置首套房。
根据中原地产研究院统计数据显示,今年以来,已有累计近120个城市出台了“稳楼市”新政,政策内容主要是促进刚需和改善需求释放,降低购房者入市难度,包括降低房贷利率、降低首付比例、提高购房补贴、降低购房税费等。
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 刘霞
编辑 : 严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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