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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份!常州法院强制心理干预人身保护令,促离婚纠纷达成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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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发出全国首份强制心理干预人身安全保护令,促进一起离婚纠纷最终得以调解结案。

法院责令家暴男子定期接受心理辅导矫治

王丽(化名)与张伟(化名)系夫妻关系,双方均系再婚,居住在王丽的婚前房屋内。王丽因遭受张伟家暴多次报警,决定起诉离婚。因担心起诉离婚后双方矛盾会进一步激化,张伟会再次施暴,王丽故向天宁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天宁法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王丽有遭受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符合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条件。为保障妇女权益,法院依申请禁止被申请人张伟殴打、威胁、跟踪、骚扰王丽,责令张伟限期迁出王丽的居所。同时,考虑到双方均已有过一次失败的婚姻,第二次婚姻仍然出现问题,其中的原因是复杂的、多方面的。而在婚姻关系中,夫妻双方的性格、脾气以及与配偶相处时的心理状态、行为模式,都会对婚姻状况和家庭关系产生影响。

为有效化解家庭矛盾,承办法官决定根据今年3月1日施行的《江苏省反家庭暴力条例》,在人身安全保护令中裁定责令张伟在六个月的有效期内定期接受心理辅导矫治。

法院要求张伟按照“心理辅导时间表”,在四周内每周按时至法院少年家事审判中心妇女儿童公益心理咨询服务站接受心理辅导矫治,后期心理辅导安排将根据第一期心理疏导的情况和效果再行确定。同时,法院还安排了心理咨询师对王丽进行心理疏导。

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愿继续完成心理辅导

“通过专业心理咨询师的干预,帮助张伟积极调整心态和行为模式,遇到矛盾时能正确、冷静处理;对王丽则要通过心理疏导,帮助其调整情绪、减少心理伤害。”法官介绍,此外通过心理咨询师的深入沟通,了解双方处理婚姻关系的诉求,为从根本上解决纠纷做好了准备。

第一次心理疏导中,心理咨询师主要了解了本案中家庭暴力的起因、经过,分析张伟实施家庭暴力的原因,并对其在控制行为和情绪的方法上进行辅导,张伟也表达了想与王丽积极协商离婚的意愿。经过法官的法治教育和心理咨询师的心理疏导,张伟遵守人身安全保护令,三天即已迁出王丽的房屋。王丽在与心理咨询师的沟通中,也表达了其对于处理离婚纠纷的想法和诉求。

5月30日下午,经过人民调解员与少年及家事审判庭法官助理的联合调解,两人就离婚和财产处理达成调解协议,本案调解结案。

据介绍,张伟和王丽均表示,心理疏导对其很有帮助,尽管案件已经了结,仍愿意继续完成心理辅导以改善情绪、调整行为,希望能积极乐观地面对以后的婚姻和家庭生活。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万承源

校对 苏云

编辑 : 朱亚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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