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去年3415人破坏环境资源获刑,非法捕捞类案件最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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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6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2021年度江苏环境资源审判白皮书。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了解到,去年全省法院共受理环境资源一审案件11103件,同比增加19.59%,3415人被判处刑罚,非法捕捞成为审结刑事案件中数量最多的类型。
2021年,江苏全省法院环境资源一审案件结案10942件,同比增加17.3%。全省法院通过依法判处实刑、慎用缓刑、强化罚金刑等手段,加大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资源犯罪行为的惩治力度。共新收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资源刑事案件1042件,审结1195件,3415人被判处刑罚,251人被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审结刑事案件中数量最多的为涉非法捕捞类,达305件;其次为涉环境污染类,达288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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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贯彻损害担责、全面赔偿原则,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行为人被依法追究民事责任。全省法院充分发挥环境资源民事审判救济、修复功能,共新收环境资源民事案件5075件,审结5057件。在审结的民事案件中,涉环境污染类纠纷案件达143件。充分发挥行政审判对于预防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重要作用,共新收各类环境资源行政案件4713件,审结4425件。
在近年来受关注程度不断上升的环境公益诉讼案件方面,全省法院共新收环境公益诉讼案件261件,审结263件。其中,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新收180件,审结20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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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介绍,江苏法院在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中积极延伸审判职能,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全省法院全力服务保障“长江大保护”战略,协同保护长江渔业资源,严厉打击盗采江砂行为,服务“长江十年禁捕”决策。此外,全省法院建立完善多个修复基地,有效修复受损生态环境,大幅提升环境资源审判社会效果。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万承源
校对 苏云
编辑 : 潘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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