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京交警三大队接到市民举报称,有人从越野车内往外扔垃圾。根据市民提供的车牌号,三大队交警当天就与该车主取得了联系。次日,该车驾驶员和往车外抛物的乘客来到了交警三大队。“车上有孩子呕吐了,吐在了袋子里,觉得味道不太好闻,我坐在后排就随手将垃圾袋扔出车外了。”这名乘客交代了事情原委。“这样的行为很不文明,对孩子也是不好的示范作用。”交警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八条、第八十九条,《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四条第二款,交警最终对该乘客向车外抛洒物品的违法行为,处以20元的处罚。
“不仅仅是污染环境,乱扔垃圾还会引发交通事故,饮料瓶、塑料袋这类的如果落在其他行驶车辆的挡风玻璃上,可能挡住驾驶员的视线,造成事故。”交警表示,特别是在快速通道和高速上,乱扔的垃圾带来的危害性更大,驾驶员在碾压或是避让时很容易陷入危险境地。
交警表示,不随手扔垃圾是最起码的文明素养,希望广大车主和乘坐人员共同维护交通环境。交警也建议,车主要在车上准备一个垃圾袋,产生的垃圾可以先放到垃圾袋内,等到合适的地点再拿出去扔掉。
校对 王菲
编辑 : 郭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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