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注:1.中考英语成绩达到85分及以上的考生,方可填报该校志愿。
2.原市区包括玄武区、秦淮区、建邺区、鼓楼区、栖霞区、雨花台区、江北新区直管区。
3.民办学校和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及国际课程班,学费按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执行。
二、在下列投档控制线上尚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按照公布的招生范围,填报相对应学校的征求志愿:
1.原市区总分在557分及以上愿意就读普通高中、尚未被录取的考生;
2.全市总分在557分及以上愿意就读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及国际课程班、尚未被录取的考生。
三、凡符合上述要求的考生,在7月13日20时后未查到自己被录取的信息,可于7月14日9时起至11时止,持本人动态口令卡在南京市教育局网站上填报第一批次征求志愿。每人可以填报两个志愿。
市招考院友情提醒,征求志愿投档时,是按照考生网上填报的征求志愿,根据“成绩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投档,不是根据招生学校登记的信息投档。出现考生投档分相同,仍按排序规则投档。
第一批次学校录取工作将在7月15日下午结束。第二批次学校录取工作将于7月17日开始,20日结束。
通讯员 方红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王颖
校对 陶善工
编辑 : 郭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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