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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未成年人暑期骑车上路频现! 江苏交警剖析:这三大原因易导致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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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期已经来临,少年儿童单独或结伴出行情况增加,骑自行车出行风险上升,其中未满12周岁骑自行车上路、骑行非机动车并非法载人、行为过度自信法律意识淡薄等原因导致少年儿童骑车事故伤害问题较为突出。7月13日,记者从江苏交警部门了解到,他们对少年儿童交通事故典型案例进行了剖析,希望能引起家长们的重视。

未满12周岁骑行自行车上路

记者采访了解到,南京交警一大队警力曾专门在北京东路进香河路路口进行巡查,1小时内多次拦下未满12周岁骑自行车的儿童。在询问中,家长普遍对孩子未满年龄上公共道路行驶的法规表示不太清楚,以为只要有监护人在旁看护或陪同骑行就应该没有多大问题。但是,即便家长在旁看护,也不能完全避免交通意外的发生。

江苏交警:此前有一名12岁少年因逆向骑自行车,不慎被正常行驶的电动自行车撞倒,造成锁骨骨折,所幸并未危及生命。我国法律规定,12周岁以下儿童不能在道路上骑自行车。家长更不能为12周岁以下的孩子注册、扫码共享单车,发现不满12周岁孩子违规骑自行车或有其他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要及时教育、劝导、纠正。

骑着电动自行车还载人出行

苏州昆山,一名13岁男孩趁家长不备,偷拿了电动自行车钥匙后,驾驶电动车载着4岁的弟弟出门,在道路上行驶过程中撞上了前方另一辆电动自行车。事发瞬间,13岁的男孩因年龄较小无法熟练操控车辆,导致事故双方连人带车摔倒在地,万幸的是,在该起交通事故中双方人员并无大碍。

江苏交警:《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规定,在道路上驾驶电动自行车应当年满十六周岁,十六周岁以上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不得搭载人员。家长要履行好看护责任,保管好电动自行车钥匙,以免孩子私自骑车出门。

行为过度自信,法律意识淡薄

泰州靖江,一名15岁学生骑自行车通过路口时,看到左转与直行都是绿灯,便直接骑入机动车道横穿马路。此时,孔某驾车经过路口,因疏于观察将学生撞倒。经医院诊断,学生胫腓骨、锁骨骨折,右小腿开放性伤口。扬州仪征,一名15岁的男孩骑行电动自行车闯红灯通过路口时,与一辆重型货车相撞,事故导致男孩受伤及电动自行车损坏。

江苏交警:家长不要让不满16周岁的少年儿童骑行电动自行车;对已达到骑行电动自行车年龄标准的孩子,要引导孩子骑车时佩戴好安全头盔;以身作则,引导孩子们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骑行自行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时应当下车推行从人行横道通过、不逆行、不闯红灯、不载人;家长要告知孩子不要有“脱把”、“脚刹”、逆行、追逐竞速、互相攀扶等危险行为。 

通讯员 苏交轩 张真庆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郭一鹏

校对 盛媛媛

编辑 : 潘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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