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机场海关快件监管二处副科长 谢尚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寄递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和其他检疫物名录》规定,除了符合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5号要求的宠物犬、猫外,其他活动物,包括所有的哺乳动物、鸟类、鱼类、甲壳类、两栖类、爬行类、昆虫类和其他无脊椎动物,禁止携带、寄递进境。
(总台央视记者 孙树文 孔令雯)
编辑 : 胡妍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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