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改编而被起诉侵权的事件,近些年常有发生。多起案例集中在音乐领域。但也有很多网友表示迷惑,判定侵犯改编权的界限到底在哪里?对一段歌曲、一个剧本小修小补,也算是侵权吗?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赵良善改编权属于著作权的分类,指的是改编作品、创作具有独创性新作品的权利。无论是改编歌曲,还是改编剧本,如果是用以商业用途,都要经过原著作者的同意,或是提前与版权持有方沟通,否则就会构成侵权。
另外,他还注意到法院判决中提出的“构成不正当竞争”一说,这点往往许多人会忽视。
现在许多企业或个人,会使用统一的“标识”,将自己的商品与他人的做区分,从而避免公众混淆服务提供者。《琅琊榜》里面的人物、剧情以及它的名称,也是作品“标识”。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引人误以为他人商品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而在这起案件中,密室游戏的产品名称、宣传海报等均使用《琅琊榜》里的各种“标识”,极易引发消费者混淆。
所以正午阳光在文中还特地强调了《琅琊榜》所获的荣誉,原著小说荣获2016年中国版权金奖等奖项,改编同名电视剧获得飞天奖等荣誉,正是为了举证“攀附”二字。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孙庆云
校对 徐珩
编辑 : 邱妙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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