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勇哥探案 ▏爷爷想把学区房给孙子用,但怕过河拆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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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简介: 南京市民老裴早年购买的一处房产被划定为学区房,他打算留着房子给孙子上学用。因学校要求房产必须登记在学生父母名下,老裴的儿子小裴希望能将房子过户到自己名下,老裴一直未表示同意。父子俩为这件事情闹僵了,最近,二人不得已来到南京公证处求助。经过沟通,老裴认为房子还是要留给儿子的,但对于现在就办过户,他有几点顾虑:这是他唯一的房子,怕过户以后,自己不能继续住在这房子里了;又担心将来儿子离婚了,房子被儿媳妇分走,更担心将来儿子不争气,瞒着他卖房子。小裴觉得有口难言:他希望办过户只是为了给孩子上学,心里还是承认房子是父亲的,他依然能住在房子里,自己也不会随随便便卖房子,但父亲却犯了疑心病。针对老裴父子俩的情况,公证员为他们设计了“赠与+设立居住权”的公证方案——约定老裴将上述房产赠送给小裴个人所有,不作为小裴与妻子的共有财产;同时,作为获得赠与的条件,小裴必须在房产上为老裴设立居住权。目前,老裴已据此公证书将房屋过户给了小裴,同时小裴也已在房屋上为老裴登记设立了居住权,两代人的房产过户难题得到解决。这样一套公证方案为何能满足父子二人的需求,达到化解矛盾的目的呢?与传统的买卖过户方式不同,小裴通过赠与所获得的房产可以约定为他的个人财产,与妻子无关,免去了老裴对儿媳妇分割房产的担忧。赠与人可以在赠与合同中对受赠人附加义务。老裴将房子赠送给了小裴,同时对小裴设定保障老裴居住的义务,可有效消除老裴对过户后居无定所的顾虑。《民法典》中的居住权一经登记设立即产生公示作用,且不因房屋所有权的变更、转让而消灭,他人可通过查询不动产登记簿获知居住权设立情况。


策划:陈迪晨

文案:张冰晶 任国勇

摄像:卢  婧 赵  晨

设计:肖甜

剪辑:翁思佳(实习)


校对 王菲

编辑 : 潘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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