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场,中队执法人员深入查找小区楼道内“三乱”面积较大、数量较多的内容为“社区通改水电空调”的小广告进行证据链固定。经现场勘验,该小广告长0.15米、宽0.09米,面积为0.0135平方米,共100余处,污染面积约10平方米。
中队执法人员通过小广告上的电话联系到当事人,当事人承认该小广告为其雇人印制在永庆村小区各楼道墙面上的,对执法人员固定的证据供认不讳,愿意配合执法人员进行调查处理。10月12日,华侨路中队联合华侨路街道派出所对当事人进行训诫,要求当事人立即将楼道内小广告清理干净,同时依据《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对当事人依法进行了处罚。同时,当事人被中队执法人员及华侨路派出所民警带至永庆村,现场监督其对“三乱”进行全面清理。
校对 盛媛媛
编辑 : 邱妙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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