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条例》共分七章四十三条,紧紧围绕骆马湖水生态环境保护这一关键,以解决实际问题为着眼点,以完善管理体制机制为抓手,强化水污染防治要求,加大水环境保护力度,落实水生态修复措施,为依法保护骆马湖水环境提供法治保障。
骆马湖横跨宿迁、徐州两市,是两地重要的饮用水水源地,也是南水北调东线工程的重要节点,涉及人数众多,地位非常重要。骆马湖管理事项多、层级多,特别是“三无”船舶、圈圩养殖、围湖造地、非法捕捞、面源污染等突出环境问题治理难度大。
为保护好这一重要湖泊,宿迁市人大积极与徐州市人大进行联系,推动宿迁与徐州开展骆马湖水环境保护协同立法。期间,两方积极联系沟通,保持步调一致,文本相同,切实将骆马湖水环境保护条例立成体现协同、注重特色的良法善法。
《条例》立足宿迁、徐州两市实际,吸纳了省内的先进理念,围绕“三无”船舶、圈圩养殖、非法捕捞、面源污染等突出环境问题,制定具有地方特色的法规进行约束规范,具有较高的可操作性和实践性。
今后,宿迁、徐州两地还将以“联合湖长制”为抓手,采取联席会议、联合监测、联合执法等方式,共同分享监测数据、适用协调统一的执法程序、裁量基准和处罚标准;针对水环境治理中共同面临的堵点、痛点、难点,在工业污染、农业面源污染、航道污染等各方面规定了具体实在的措施,从而推动骆马湖水环境保护工作迈上区域协同、全方位治理的新台阶。
校对 徐珩
编辑 : 邱妙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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