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安检口
偶然发现公司管理漏洞
他起了“夹带”歪心思
2016年7月,陈某生入职江阴一家黄金珠宝有限公司,由于工作出色,很快便被任命为公司执模打砂部门的主管。
考虑到黄金价值比较高,公司要求所有生产车间的工人都需要从统一的安检处进出,行政办公室与生产车间也保持物理空间隔断。
“生产车间的工作主要包括开料、执模打砂、组装、收发等环节。”公司生产车间负责人介绍说,每个环节公司都会进行损耗的核算,不能超过公司的标准损耗范围。而陈某生负责的执模打砂,主要是将半成品金银制品通过打磨掉毛边形成成品。对于执模打砂中打磨掉的金粉,公司依据过往经验,对打砂金的回收率要求不低于92%,低于比例则会被问责。
如果打砂金超过92%,又该如何处理?公司为了激励员工尽职尽责,规定超过92%的部分可以按市场价格的六折奖励给部门,由部门全体人员平分,平均下来一个月人均约几十元。
偶然的一次机会,陈某生了解到原来公司的安检人员是外包负责制,日常检查的时候也不是非常严谨,主要是用金属探测仪对员工全身进行检测。难道金粉真的夹带不出去?动了歪心思的陈某生低头看着手机,突然萌生了一个想法:主管过安检门的时候可以携带手机,这似乎是个漏洞……
找到了夹带出去的方法,剩下的就是金粉如何拿到手,原本效益良好的时候,负责执模打砂的工人有四五个,每个人有单独的工作台和砂箱,后来随着效益递减,2018年以后,公司让陈某生一人负责打砂金回收,砂箱的钥匙也由他一人保管,这也让他有了职务便利。
于是,心存侥幸的他开始铤而走险。初次尝试时,因有些紧张,他先偷偷将金粉装在小塑料袋中,再藏在手心里用手机盖着,最终顺利通过了安检。在避过所有人的目光将金粉顺利夹带出去后,尝到甜头的陈某生愈发胆大了。
被告人工作企业的内部工作台
疯狂夹带并私下售卖
公司报警不法行为被发现
之后的每个月,陈某生基本都会把自己负责的砂箱里的金粉夹带出去一部分。有时候直接是以金粉的形式,大部分时候为了方便,他会自己提炼成金块再带出去。
夹带出来后,下一步便是找人回收。陈某生悄悄地在附近找了一家门面不大的首饰店,咨询老板杨某南能不能回收黄金,在得到肯定回答后,他便拿出一袋金粉要求对方估价。
看到对方神色慌张,拿来的货品也不是一般市场流通的黄金饰品,杨某南不免心生疑虑,“黄金哪里来的?”“我是车间主任,这是车间损耗下来的金粉,不是偷的抢的,每个月都会有。”考虑到生意不景气,面前这个又可以作为长期客户,杨某南便也没追问下去,也没有按照回收黄金的要求,登记销售人的身份证号码和个人信息,就以稍低于黄金市场的价格回收了这一袋金粉,并转账了2000余元给陈某生。
过了不到一个月,陈某生又来到了店里,两人又一次做了回收交易。就这样,四年间,陈某生不时会拿来金粉或金块表示要出售,“虽然感觉有点奇怪,但是他自己都说不是偷的抢的,假装不知情就行了。” 于是,杨某南来者不拒,一一帮陈某生回收了。
时间到了2022年2月21日。公司在清点打砂金时,发现陈某生实际上交公司的黄金克数远远低于理论值,感觉有猫腻后,便报了警,公安机关随后对金粉失窃案进行立案侦查。
公安机关侦查后发现,陈某生与首饰店老板杨某南有多笔微信往来,随后抓获了陈某生与杨某南。
偷的和收购的都被判刑
检察机关主动助企“堵漏洞”
经查,犯罪嫌疑人陈某生于2017年至2021年期间,利用担任黄金珠宝公司执模打砂主管,负责经手打砂金及用打砂金提炼金块的职务便利,利用公司在安检及打砂金管理上的漏洞,将金粉、金块夹带出公司后销售给首饰店老板杨某南,从中非法获利人民币28.3余万元。
2022年4月,该案分批移送江阴市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陈某生的行为构成职务侵占罪,杨某南的行为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鉴于案发后陈某生已退还公司11万余元并取得公司谅解,且考虑到两人均具有坦白、认罪认罚情节,可以从轻处罚。
2022年9月9日、10月24日,法院经审理全部采纳了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认定陈某生犯职务侵占罪,黄金回收店负责人杨某南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至七个月不等,各并处不等罚金。
为了从源头上堵住隐患,防止相同情况再次发生,针对管理漏洞、风险源点,江阴检察院还组织开展《法律风险提示函》送达活动,从加强企业职务犯罪预防教育、提高安检强度、完善职工奖励机制等5个方面给出了专业化建议,帮助企业堵漏建制。给企业“把脉问诊”,帮助企业完善人员监管、系统跟踪、安全防范等方面漏洞15项。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张建波
校对 王菲
编辑 : 朱亚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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