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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婿给岳母写《承诺书》,离婚后被判支付“带娃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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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婿向岳母写下《承诺书》后仍发生纠纷,维护婚姻家庭和谐如何将法治与德治相结合?经纪公司出租甲醛超标房屋还不退租金,难道不是自己居住就不重视室内空气质量安全?11月24日,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发布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典型案例,案件的裁判为这些问题寻找到了最优答案。

曾帮忙抚养孩子,岳母要求前女婿支付劳务费胜诉

马斌和王芳结婚后生育一子童童,童童出生后由外婆王琳照顾日常生活。马斌向王琳出具《承诺书》,承诺每月支付她照顾孩子的辛苦费3000元。后马斌与王芳离婚,童童由母亲抚养。

王琳诉至江宁法院,要求女儿和前女婿支付童童自出生之日起至两人离婚前这段时间的辛苦费。

法院认为,本案中,马斌与王芳有抚养能力,两人请王琳帮忙照顾孩子,马斌以出具《承诺书》的方式承诺支付劳务费用,系其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该行为是对于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帮助在经济上的回馈,应受法律约束。因此,两人应当向王琳支付劳务费。关于王琳主张的《承诺书》出具前的劳务费,祖孙三代甚至四代等多名家庭成员共同居住生活和互相照顾的情形十分普遍,除履行法定义务外,依照传统家庭伦理道德,家庭成员的互相照顾应为自愿、无偿,另有明确约定的情形除外。

法院据此判决支持了王琳的部分诉讼请求。

据介绍,平等、和谐、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的维护,需要法治与德治有机结合。本案裁判符合法律规范,同时倡导良好社会风尚,提醒成年子女对帮助自己照顾孩子的老人应该心怀感恩,体现了道德准则与法律规范的相互融合,有利于倡导“文明”“友善”“和谐”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上当事人为化名)

租到甲醛超标房屋,要求退还租金获法院支持

2021年,某经纪公司将一处房屋出租给江某居住,双方约定租金每月1100元,租期一年四个月,押金3300元。入住后,因妻子出现身体不适,江某怀疑系室内空气污染造成,要求经纪公司换房。未果后,江某委托检测机构对室内空气质量进行检测,结果为甲醛、总挥发性有机物超标。

江某多次要求退房无果后,搬出该房屋,并诉至江宁法院,要求判令解除租赁合同,退还其已支付的各项费用合计6556元。审理中,经纪公司也委托同一检测机构对室内空气质量进行检测,结果为甲醛数值略低于国家标准上限。

法院认为,出租人提供有害气体超标的租赁房屋,侵害了承租人以安全健康为内容的人格权,承租人的租赁目的无法实现。本案中,经纪公司虽也提供同一机构的检测报告证明室内空气质量符合标准,但其检测时间间隔半年,有害气体检测值可能随时间、温度或通风、治理等情况逐渐减少,而且是在有害气体挥发性较弱的冬天,甲醛数值也接近国家标准上限,因此不能据此证明江某居住期间的空气质量合格。

法院认为,经纪公司严重损害了承租人的身体健康权,相关房屋不得用于出租,故判决解除租赁合同,经纪公司返还江某租金、物业费和押金合计6556元。

据介绍,在房屋租赁中,出租人不能因非本人居住而不重视室内空气质量安全,必须保证租赁房屋空气质量达标。本案提醒出租人要交付合格、符合环保标准的出租屋,引领房屋租赁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弘扬了“诚信”“友善”“文明”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用低档酒灌装高档白酒,判刑1年处罚金5万元

2020年8月,管某在其租赁的仓库内,采用低档酒灌装高档酒的方式制作假冒某知名白酒,非法经营数额为人民币40800元。当月底,警方在管某租赁的仓库内将其抓获。管某归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

经该知名白酒制造公司鉴定,警方在管某仓库内扣押的白酒均系假冒该公司注册商标的产品。

江宁法院认为,被告人管某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被告人管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处罚;其罪认罚,可从宽处理;假冒注册商标的白酒,情节严重,主观恶性和社会危害性大。

法院据此判处被告人管某有期徒刑一年,罚金人民币5万元,扣押在公安机关的涉案假冒注册商标白酒予以没收。

据介绍,假冒注册商标以及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侵犯的不仅是权利人的知识产权和经济利益,更是对广大消费者的极大误导。本案裁判充分考虑到食品领域的假冒注册商标行为对于广大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巨大危害性以及对权利人苦心经营成果的保护,对假冒注册商标的行为依法予以严厉打击和制裁,以弘扬“诚信”“公正”“法治”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通讯员 逯雅娟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万承源


校对 陶善工

编辑 : 潘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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