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赔偿的具体数额,综合案涉车辆系二手车,全车更换车衣的必要性、相关零部件修复方式的经济性等因素,南京中院酌定由某汽车保养店赔偿张某购买车衣的费用、修复划痕产生的费用、鉴定费、服务费的50%,并作出相应的二审判决。
据介绍,某汽车保养店在收到二审判决后,很快主动联系了车主张某,支付了赔偿费用。
法官:取车时仔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指出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因汽车保养店未与客户做好车辆交底确认,而导致争议事实无法进行举证的案例。”
南京中院民二庭法官陈宏军介绍,根据车辆修理、保养行业的经营惯例,车辆保养店在接收车辆时,一般要对车辆外观明显的瑕疵问题与客户交底确认,在施工中发现问题也应当及时知悉客户,并保留好相关沟通的证据。客户在取车时,也要对车身特别是被维修或保养过的部位进行仔细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指出,保养店应同时主动给予提示。
他表示,如有一方未尽到义务,则可能因协调无果而产生纠纷,并最终导致致讼。因此,双方均应注意尽到必要的义务,这样即使产生施工问题,也有据可寻,便于厘清责任。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万承源 通讯员 宁法宣
校对 陶善工
编辑 : 朱亚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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