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电子警察可抓拍违反信号灯规定、不按导向车道行驶、违反禁止标线指示行驶、机动车逆向行驶、违法掉头等交通违法行为,“有损上海市形象”不在违法行为之列。
对于驾驶员而言,不避让行人、不按规定交替通行、左转弯不让直行、加塞等不良驾驶习惯较容易被电子警察抓拍。提醒车主朋友,开车期间,无论是否有电子眼或交警的“监督”,都要做到安全行驶。
其实类似“哗众取宠”的谣言
各地也报道过不少
司机开车摸副驾大腿被罚?
警方:谣言!
近日,一张“交警处罚司机开车摸副驾驶女子大腿”的短信截图在网络传播,引发网民广泛关注。这条短信内容是以“泉州交警”的名义发布,内容显示某车主因“单手驾驶汽车,右手放置副驾驶女子大腿处,有损泉州市文明形象和影响驾驶机动车注意力的违法行为”为由被交警监控抓拍并处罚。
网传的交通处罚短信截图
2月8日,泉州网警官方微博发布通告称,经排查网传截图内容不实,系谣言。警方提示,对于编造、传播网络不实信息、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予以打击。
记者通过查阅发现,类似的谣言在全国各地都曾反复出现过,对此,呼吁广大网民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共同维护清朗的网络空间。
开车挖鼻孔被扣分?
交警辟谣:假的
2022年8月,广东肇庆某网友的一条交通违法信息截图在微信群被传开,车主因为“单手驾驶汽车,右手在挖鼻孔”被罚款200元,扣分3分。如此违法行为,引起网友广泛关注。
网传谣言截图
经肇庆交警分析,这其实是一起很容易辨别的谣言:首先,“辖区交警支队”这样的说法不够严谨;其次,肇庆交警的微信公众号名为“肇庆交警发布”,而非“肇庆交警”;第三,正确的说法是“交管12123”,而不是“交警12123”;另外违法行为并不用书名号标注;最后,文末落款“肇庆交警中队”表述也不正确。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驾驶机动车不得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肇庆交警也提醒机动车驾驶员,开车时要集中注意力,谨慎安全驾驶!
开车摸胸被记3分?
造谣者被处罚
2020年8月,一张“开车摸胸被处罚”的短信截图在微信朋友圈流传。
开车注意力不集中的资料图片
该短信内容以“广西梧州交警”的名义发送,称车主的小型汽车被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了:驾驶员将右手放至副驾女乘客的胸口,有损梧州形象,记3分,罚款200元,30日内接受处理。
经警方调查,发现是钟某等3人故意造谣。随后,民警依法传唤了编造短信的嫌疑人钟某,以及多次转发谣言的黎某生和纪某远。
最终,梧州市龙圩公安分局对3人作出行政罚款500元的处罚。此外,3人还写下了悔过书致歉。
警方提醒广大市民:
网络社交平台不是法外之地,
造谣传谣是违法行为,
希望广大网民不传谣、不信谣。
涉嫌违法犯罪的,
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新民晚报综合东方网、福建辟谣平台、网信丰润、广西梧州警务在线、紫牛新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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