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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海安:法律援助重燃18岁女孩“大学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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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8岁的顾燕(化名)是一名高三学生,父母于2011年协议离婚,并约定其抚养权归父亲所有,其母每月支付一定的抚养费并享有探视权。在跟随父亲生活后,其父一直未尽抚养义务,不能及时提供必需的学费、生活费、重大疾病医疗费等保障,万般无奈下,2022年9月,顾燕走进了海安市法律援助中心。

经援助中心审查,顾燕的申请事项在法律援助范围内,同时,作为一名高中生,属无固定生活来源群体,决定对其免予核查经济困难状况受理。考虑到当事人既为女生更是未成年人,援助中心便将该案指派给了当地知名律所及女性律师沈樊承办。

接受指派当日,律师沈樊便与当事人进行了面谈交流。据了解,顾燕原与奶奶一起生活,高二时因心脏疾病休学了近半个学期,高三开学后,又因身体未完全康复、家校距离较远、奶奶需照顾同父异母的弟弟等因素,只能选择独自一人在校外租房学习、生活。在此期间,其父没有给予任何的经济支持。对此,缺少亲情关爱的顾燕总是一副闷闷不乐的模样,成绩也是一落千丈,甚至有了放弃高考的想法。

时年,因顾燕不满18周岁,无法以个人名义单独处理自己的民事事务,如对其父提起诉讼,先需进行抚养权变更。可当事人此时的生活、学习已难以为继,如何才能让其尽快步入正轨?律师沈樊注意到,顾燕距年满18周岁仅剩一周左右时间,可待她拥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后,直接行使诉讼权。援助中心得知该情况后,立即向当地法院及检察机关征询意见,经多方沟通,最终决定等到当事人年满18周岁后直接进行抚养费诉讼。

此后,该案正式在海安市人民法院立案,并得到检察机关的起诉支持。同年10月28日,法院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在此过程中,被告人逐渐认识到自身错误,并希望原告尽快走进课堂。在援助中心律师、现场调解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双方最终达成一致调解意见。

案件很快进入执行程序,执行过程中发现,被告人经营的两家企业受疫情影响亏损严重,且自身债台高筑,暂不具备执行条件。检察机关跟踪到这一情况后,立即启动了司法求助响应,并在第一时间将2.6万司法救助金送到了顾燕手中。

目前,顾燕已重返高三课堂,她表示,将全力以赴、冲刺高考,力争以优异的成绩回报社会的帮助。通讯员 濮端建 李海建


校对 王菲

编辑 : 郭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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