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子庙街道市场监管分局向店家了解情况
扬子晚报网3月22日讯 (通讯员 汤浩 徐潇琪 记者 薛玲) 消费者在水果店购买的榴莲熟“过”了想退货,但店家认为榴莲是消费者自己挑选的,想退货明显是“找茬”,怎么办?
南京市秦淮区夫子庙街道市场监管分局就接到了这么一起投诉。投诉者称,自己在一家水果店自选了一颗榴莲,当场打开后发现里面的榴莲肉熟“过”了,希望能够退换货,但店家不同意。
接到投诉举后,夫子庙街道市场监管分局立即安排工作人员前往现场。经查验,被投诉商户落实了索证索票制度,能够当场提供进货票据。随即执法人员又协调双方进行协商,店家表示榴莲是投诉人自行挑选的,想退换货是在故意“找麻烦”。消费者却表示,榴莲过熟造成口感不适是客观事实,要求水果店赔偿损失。
经过耐心调解,水果店最终同意退还消费者费用,消费者也对夫子庙分局执法人员表达了感谢,“原本只是想试试看,没想到你们这么快就圆满解决了问题,真的太感谢了。”
购买榴莲、西瓜等水果就像开盲盒,如果果肉差强人意怎么办?夫子庙街道市场监管分局工作人员提醒消费者,购买榴莲、西瓜等水果,最好让商家挑选,同时要保存好发票、收据、转账记录等消费凭证,利于后续维权。
据悉,夫子庙街道市场监管分局今年以来加大了消费投诉举报处置力度,及时回应消费者的关切。截至目前,该分局共受理处置消费投诉举报876起,已全部办结,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万余元。
校对 陶善工
编辑 : 朱亚萍
更多内容请打开紫牛新闻, 或点击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