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毕业要求
所有学业水平考试科目均合格(含补考)且综合素质评价合格,准予初中毕业。
考试科目合格成绩计算时,均以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各科满分的60%为及格分。
补考由毕业学校组织命题、考试、阅卷和评分,补考成绩不计入中考总分。理化生实验操作考查当场评定等级,允许不合格者当场补考。
综合素质评价合格的标准为: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六项评价考核指标中,须达到5项合格(C)。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王颖
校对 陶善工
编辑 : 郭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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