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树宪的绒花作品
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法院认为,赵树宪依法享有涉案作品著作权,其进行个性化创作而形成的作品,属于著作权法意义上的美术作品。赵树宪的绒花作品、某公司销售的绒花制品与故宫款“福寿三多”制品,虽然都主要包括“佛手、寿桃、石榴、绶带鸟”元素,但与故宫款相比,某公司销售的绒花制品、赵树宪的绒花作品中“绶带鸟”较为舒展、鸟的翅膀、尾羽较为飘逸,表现了鸟的飞翔状态,“佛手”微蜷且上面较尖,整体占比较小,上述特征与故宫款“福寿三多”制品差别较大。而某公司销售的绒花制品,从各种元素的相对大小、相对位置、色彩处理等各方面,与赵树宪作品实质性相似。该公司未经赵树宪授权,擅自制作、销售“南京绒花”,侵害了赵树宪涉案作品的著作权。
江北新区法院一审判决某公司停止侵权行为,并综合考虑案涉作品的类型、独创性高度、销售价格以及侵权手段、持续时间、地域范围及后果等因素,酌定其赔偿赵树宪损失及合理费用共50000元。某公司提起上诉,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
“本案是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绒花作品的典型案例。”据介绍,本案判决较好地保护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的绒花作品,对于激发其创作,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绒花的传承与发展具有积极意义,对于类似案件的审理也有指导价值。
为私服游戏提供“一条龙”运作,六人获刑并处罚金1700余万元
福建网龙公司系“魔域众神之巅”网络游戏软件著作权人。吴某、郭某邀约张某,搭建“717魔域私服发布站”和“535魔域私服发布站”,并负责发布站维护、防御;邀约何某负责观察前述私服发布站在网络上排名情况、对接广告代理商、维护发布站数据;邀约宗某作为广告代理商,负责联系魔域私服运营商发布广告并收取费用。吴某租赁排名靠前的网站用于链接上述两个发布站,增加魔域私服用户访问量。
吴某、郭某、何某、张某等利用前述两个发布站接受魔域私服运营商发布广告、收取费用,非法经营数额计1600余万元。
该案由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审理,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理。法院认为,吴某、郭某等六名被告人以营利为目的,违反国家著作权管理制度,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计算机软件并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均构成侵犯著作权罪。六名被告人系共同犯罪,吴某、郭某等系主犯。
根据犯罪情节、认罪悔罪态度等,法院判处吴某等六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一至四年不等,对张某等三人适用缓刑,对各被告人并处罚金合计1700余万元。
据介绍,该案系最高检、公安部、中宣部等联合挂牌督办案件,被评为“江苏省打击侵权盗版十大典型案件”。本案是一起新型侵犯著作权犯罪案件,多名被告人开设专门网站向私服游戏运营提供推广、宣传等服务,为实施侵犯著作权犯罪提供一条龙运作,情节特别严重。本案严厉打击了为运营私服游戏侵犯著作权犯罪提供帮助的犯罪行为。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万承源
校对 陶善工
编辑 : 朱亚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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