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聆听经典:勃拉姆斯《降A大调圆舞曲》(钢琴演奏:赵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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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作曲家约翰内斯·勃拉姆斯(JohannesBrahms,1833—1897),生活于浪漫主义音乐的全盛时期,他的作品内容与色彩是浪漫主义的,但其结构形式却依旧是古典乐派的。勃拉姆斯可以说是德奥十九世纪最后一位古典作曲家,享有新古典乐派之美名,并由于在音乐史上的突出地位,而被人们称为“三B”之一,即巴赫(Bach)、贝多芬(Beethoven)、和勃拉姆斯。

下图:东德1983年发行,纪念勃拉姆斯诞辰150周年小型张

《降A大调圆舞曲》Op.39No.15(钢琴演奏:赵健)

1863年,三十岁的勃拉姆斯由德国汉堡迁居奥地利首都维也纳,开始接触了盛极一时的维也纳圆舞曲,并与享有“圆舞曲之王”的作曲家约翰·施特劳斯(JohannStrauss,1825—1899,奥地利著名的作曲家、指挥家、小提琴家)有过亲密的交往。大概是受当时环境和对维也纳圆舞曲的印象所致,生性严谨的勃拉姆斯居然也对当时这类轻音乐体裁的圆舞曲发生了兴趣。

在1865年,勃拉姆斯一气呵成创作了十六首圆舞曲。这些原本是作为四手联弹的钢琴曲,后来又被勃拉姆斯亲自改编为独奏曲出版。所以,我们在使用的钢琴教材中,经常会看到这套圆舞曲集的钢琴独奏版和四手联弹两种版本。

奥地利1997年发行的勃拉姆斯逝世100周年纪年邮票

勃拉姆斯的圆舞曲风格与我们熟悉的维也纳圆舞曲风格不同,勃拉姆斯的圆舞曲更多地继承了舒伯特圆舞曲的古典传统,更接近于德国民间舞曲的风格,其旋律质朴而非华丽;节奏轻快而非自由;风格雅致而非浪漫。不难看出,像勃拉姆斯这样传统朴实的作曲家,即便是在圆舞曲这类轻快明洁的体裁创作中,还是体现出了他的民族气质和独特风格。

《降A大调圆舞曲》是曲集中的第十五首,这首圆舞曲情绪明朗向上、旋律淳朴、节奏稳健,音乐散发着内在深沉的美,这也显示了勃拉姆斯倾向于“古典风格”的创作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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