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根据各校招生计划空余情况,将经审核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统筹分配到相关学校,并发放《随迁子女入学派位单》。在本区幼儿园就读的在就读幼儿园领取,不在本区幼儿园就读的在材料审核登记地点领取。
6月26日,经审核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携带《随迁子女入学派位单》及相关入学材料到指定学校报名确认。
热点公办学校
民办学校电脑派位招生
5月31日,公布实行电脑派位的热点公办学校电脑派位计划和民办学校电脑派位计划。
6月10日~11日,有参加民办学校、扬子三小电脑随机派位需求的本区户籍适龄儿童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持户口簿到志愿填报点填报派位志愿。本区各民办学校、扬子三小、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均设有志愿填报点。每人只去一个志愿填报点填报志愿,可填报最多2所学校。只填报1所本区学校(扬子三小或本区民办学校)的到该学校填报;填报2所本区学校的到该2所中的任一所学校填报即可;填报1所外区民办学校和1所本区学校的到本区学校填报;只填报外区民办学校的,到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填报。外区户籍适龄儿童回户籍所在区填报。超过规定日期,不得参加电脑派位报名。
6月24日,同步进行民办学校、热点公办学校电脑随机派位,并公布结果。
6月25日,市教育局开通电脑派位结果网络查询。
6月25日~7月5日,被电脑随机派中的学生及其监护人到相关学校,现场办理录取确认手续,截止时间为7月5日17:00。
结果公布
8月10日前,公办、民办小学发放入学通知书(或公布新生名单),完成招生工作。
七、工作要求
(一)实行“阳光招生”。依法公开招生入学工作信息,教育和社会保障局在规定时间通过新区政务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公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方案。公办学校的报名入学办法和民办学校的招生方案(含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方式、收费标准等)报教育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向社会公布,民办学校的招生方案须同时报市教育局备案。在确保招生工作规范运行的同时,进一步健全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登记制度,按照材料非必要不提供原则,全面清理取消学前教育经历、计划生育证明、超过正常入学年龄证明等无谓证明材料,预防接种证明不作为入学报名前置条件,可在开学后及时要求学生提供。要按照信息非必要不采集原则,采集学生基本信息、家庭住址及家长姓名、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严禁采集学生家长职务和收入等信息,不得利用各类APP、小程序随意反复采集学生相关信息。
(二)严肃招生纪律。严禁提前招生、无计划招生、超计划招生、“掐尖”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严禁学校间混合招生、招生后违规办理转学;严禁通过笔试、面试(谈)、评测等方式招生;严禁以各类竞赛证书、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和实验班等,不得以分层走班等形式变相分快慢班;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免收学费、虚假宣传等方式争抢生源;严禁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招收借读生、人籍分离、空挂学籍;严禁收取择校费、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以及跨学期收取学费。
(三)强化督察追责。教育和社会保障局适时开展逐校排查,及时纠正和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违纪招生行为。将招生入学工作作为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的阶段性重点内容,对招生入学政策落实情况开展常规性督导。健全责任追究机制,对于违规违纪招生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对出现招生工作把关不严、监管不力、违规建立学籍等的,要依规依纪追究有关单位及当事人、责任人的责任。执行督察通报制度,定期通报区内招生政策执行情况和入学工作组织实施情况,并报市教育局备案。
(四)营造健康氛围。建立健全信息发布机制,深入细致解读招生入学政策,努力争取学校、家长、学生和社会对政策的了解、理解与支持。提前认真研判,做好招生入学有关风险评估和应急预案。加强舆论引导,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平稳顺利开展营造良好氛围。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王颖
校对 陶善工
编辑 : 朱亚萍
更多内容请打开紫牛新闻, 或点击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