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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将出台阶段性提高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标准新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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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晚报网6月30日讯(记者 万凌云 通讯员  栾仲文)为贯彻落实我省扩大内需战略实施方案以及2023年全省住房公积金工作要点要求,持续扩大住房公积金资金使用面,重点支持新市民、青年人、多子女家庭租房提取公积金解决住房问题,经充分调研、论证,形成了阶段性调整方案,经镇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将于7月公布实施。

记者了解到,此次阶段性提高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政策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调高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额度

单身家庭每月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最高不超过 1100元;已婚(含单孩)家庭每月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最高不超过2200元;已婚多孩家庭每月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最高不超过2600(需提供由卫健委出具的按国家政策生育多孩证明)。

(二)放宽提取次数

在政策有效执行期内,提取公积金额度未达到对应家庭情形提取一年最高金额的,可以多次提取。多次提取公积金的额度累计,不得超过有效执行期内对应家庭情形提取的一年公积金最高额度。

(三)明确办理时间

租房提取公积金业务办理时间间隔为一年,到达间隔期后应及时办理。此项调整政策自2023年7月1日起执行,至2024年6月30日止,政策有效执行期到期后,不再补办。

据悉,阶段性政策执行期间将会进一步缓解广大公积金缴存职工租房资金压力,有租房提取公积金需求的职工可以重点关注自身提取的公积金业务,合理安排提取时间,以免错过办理时间节点。

校对 李海慧

编辑 : 潘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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