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存仁堂、江苏远森、扬中市贞康食品店违法发布广告 分别被处以20000元等不等罚款
{{sourceReset(detailData.source)}}{{dynamicData.sub_info.subject_name}} 紫牛新闻
{{wholeTimeFilter(detailData.happen_time)}} {{numFilter(detailData.review_count)}}次阅读
{{numFilter(detailData.review_count)}}次阅读
扬子晚报网7月8日讯(记者 万凌云)7月8日,记者从镇江市市场监管局了解到,因为发布违法广告, 镇江存仁堂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江苏远森健康产业有限公司及扬中市贞康食品店,分别被处以罚款20000元、20000元及6000元的行政处罚。同期,被集中公开通报。
在“镇江存仁堂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违法广告案”通报中,记者看到,经镇江京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立案调查,镇江存仁堂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在其微信公众号“镇江存仁堂连锁”发布处方药安宫牛黄丸“惊蛰服安宫、开窍醒神防中风”“气温骤降,哪些人适宜服用安宫牛黄丸”等广告宣传。
当事人发布处方药广告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相关规定,处方药只能在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共同指定的医学、药学专业刊物上作广告。2023年4月,京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20000元的行政处罚。
在“江苏远森健康产业有限公司违法广告案”中,记者注意到,江苏远森健康产业有限公司在某生活公众号小程序发布的“女性私密抑菌片”广告,含有“阻碍致病毒、修护防护系统、维护身体微生态平衡、促进营养吸收、防止癌症发生、排除毒素”等内容,宣称疾病治疗功能。同时发布的“益生菌固体饮料”普通食品广告,含有“提高免疫力、平衡肠道内菌群、改善脂质代谢、降低血脂和胆固醇”等内容,宣称保健功能。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江苏省广告条例》相关规定,2023年5月,镇江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20000元的行政处罚。
“扬中市贞康食品店违法广告案”则载明:根据举报线索,扬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立案调查发现,扬中市贞康食品店在某平台发布保健品食品广告,其中含有“每天吃几粒盐藻得到证实的效果:平稳降压。缓解心悸心绞痛,效果明显,并能改善左心室肥大。融化脑血栓,改善四肢不便,口眼歪斜,语言不清等中风偏瘫症状......解酒护肝,让脂肪肝,肝硬化明显减轻,胆固醇和甘油三酯指标全面下降”等表示功效及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的内容。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相关规定,保健食品广告不得含有功效的断言,也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2023年5月,扬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6000元的行政处罚。
镇江市市场监管局广告处相关负责人表示,2023年以来,镇江市场监管部门聚焦网络营销、保健食品等社会舆论关注的重点领域,持续加大对“神医神药”虚假违法广告打击力度,清理整治商业广告中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校对 盛媛媛
编辑 : 邱妙泉
更多内容请打开紫牛新闻, 或点击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