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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夏,民宿会“告别”泳池吗?》连续报道 江宁文旅局回应:水深限高50厘米非国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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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晚报网7月13日讯(记者 马祚波)7月10日,扬子晚报报道的《高危体育项目许可证申办成“拦路虎”,今夏,民宿会“告别”泳池吗?》引发不少读者热议,有人认为能在泳池里玩耍是自己夏日住民宿的最大期待,50厘米的水深实在太浅了;还有民宿主觉得自己的泳池并非经营性的,并不适用于相关规定。就此,记者采访了南京市江宁区文旅局相关人士,就以上问题一一做了回应。

位于江宁谷里的一家民宿主告诉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今年6月,江宁区文旅局召开的夏季全区游泳场所安全管理工作会议上,30多位民宿主被通知参会,并被告知如果泳池不申办高危体育项目许可证的话,就要把池子里的水放到50厘米以下,即不能游泳的高度。“今天(7月12日)来检查了,所以就放掉了一些”,这位民宿主说,一旦客人有需要,随时可以再放水进去,毕竟自家的泳池比较小,储水量有限,浪费不会太多。

安徽黄山民宿泳池

另一家泳池规模较大的江宁民宿就有点挠头了,“刚刚街道通知我,要放水到50厘米以下,可是马上要接待的客人是来拍婚纱照的,早就看过场地了,这个水我怎么放?”这位民宿主说,6月份的那次会议她也参加了,回来后一直提心吊胆,不知道会如何执行,50厘米的水深拍起照来是“半池子水”,效果肯定不好,小孩子玩水也不尽兴,“如今生意本来就不好做,没了回头客,口碑也上不去,民宿迟早要关门。”

针对泳池要“办证”给民宿业主带来的困扰和疑惑,7月12日,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联系上了南京市江宁区文旅局安全应急与法规科杨文华科长,据其介绍,目前江宁区有200家左右的旅游民宿,带有室外泳池的有30多家,这次开会主要是为了加强安全管理。“此前我们也查过好几家民宿,小孩在那么深的水里面游,又没有专职的救生员,一旦出了问题,后果不堪设想”,杨科长说,他们建议部分民宿主把水位放得低一点,不要当泳池用,就当成是戏水池,安全系数就很大了。

浙江莫干山民宿泳池

如果按照国家体育总局《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和江苏省体育局2022年6月出台的《江苏省贯彻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民宿主申请“办证”的话,杨科长认为这并不划算,因为按规定要配备救生员、观察台等设备,而民宿的规模往往都不大,增加人员、设备都是要花钱的。

至于民宿泳池是否属于“经营性”的问题,杨科长回应称,“星级酒店的游泳池全部按照《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来管理,都领了证,全部配备了救生员,客人来住宿才可以游泳,因此属于经营性质,民宿也是同样的道理”。对此有民宿主提出质疑,他们认为所谓“经营性质”是指单独就泳池进行收费,比如星级酒店的游泳池,住店客人可以免费使用,而非住店客人则可以买票或办卡使用,因此属于经营性质;而民宿的泳池仅提供给住店客人免费使用,属于民宿的配套设施之一,非住店客人是无法使用的,所以并非经营性质。

另外,“水深限高50厘米”也是民宿主反映强烈的问题之一,对此,杨科长坦陈,50厘米并非国家制定的标准,是从过去多次相关检查中得住的经验数据,“小孩子都游不起来,安全性肯定高嘛”。部分民宿主则认为,50厘米的高度仅没过膝盖,有的客人是冲着泳池来的,50厘米的水深肯定无法愉快地玩耍了。

编辑 : 严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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