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两车相撞的瞬间
扬子晚报7月21日讯(通讯员 庞成功 记者 梅建明)近日,南京江宁禄口交警中队接到一起警情。报警人称,在该中队辖区鸣鹤路招商依云郡的北门路段,发生了一起两车相碰撞的交通事故。
接到报警后,江宁䘵口交警中队立即安排警力前往现场处置。因当时正在下雨,民警在现场看到,一辆小轿车横在马路上,其车头受损。另一辆蓝色的小轿车右侧被撞,受损严重。
经询问双方驾驶员,民警了解到,事发时,王某驾驶白色小轿车沿鸣鹤路由西向东行驶,行至事发的小区门口,准备掉头时,与在鸣鹤路由西向东正常行驶的蓝色小轿车发生了碰撞,车头撞上蓝色小轿车右侧。
王某表示,自己开车已经很慢很小心了,但因为下雨天视线受阻,未观察仔细,还是发生了交通事故。
随后,民警又调取了王某的行车记录仪,视频证实双方的陈述属实。为此,交警认定王某驾驶车辆掉头时,没有注意观察,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交警在此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雨天视线受阻、路面湿滑,出行路上一定要:控制车速、保持安全距离、做到谨慎驾驶、安全出行!
校对 王菲
编辑 : 朱亚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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