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两车相撞的现场
近日,张某驾驶小型轿车行驶至104国道金桥路路口,正准备左转时,因忘记了提前变道。当车辆快到路口才想要转弯,看到左边车辆之间有空隙,便想着图方便,强行实线变更车道。
不料,在将要完成变道时,跟同向行驶在左侧车道内由笪某驾驶的小型轿车相撞,事故造成两车不同程度受损。事发后,两人赶紧报警。
经江宁交警淳化中队民警认定:张某驾驶车辆在路口实线变更车道,并影响了其他车辆正常行驶导致的事故,因此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交警提醒:变更车道时要提前观察道路情况,不得影响相关车道内其他车辆的正常行驶,确认安全后再变道。另外,路口、实线路段禁止变道。
校对 盛媛媛
编辑 : 郭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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