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交媒体辱骂他人?法院判决:置顶道歉加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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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微信、抖音等社交媒体上记录、分享生活是现代大众的重要生活方式,但是互联网并非“法外之地”,每个公民都应该谨言慎行,遵纪守法,如果肆意发布不实信息,不仅侵犯他人权益,自己也会受到法律制裁。近日,江苏邳州法院审结了一起侵犯名誉权案件,法院判决被告人在其社交账号置顶发布为期30日的致歉声明,并赔偿2000元。
前男友怀恨在心 屡屡发布诽谤视频
原告小美和被告小伟原系情侣关系,因感情纠纷分手后,小伟一直在试图求复合。小美多次拒绝小伟,并新交往了男友。小伟心生怨恨,开始在其微信朋友圈、抖音短视频平台等处,大肆发布配有小美姓名、照片和侮辱性文字的短视频,侮辱、诽谤小美,给小美的生活造成极大困扰。
小美多次联系小伟要求其删除诽谤视频未果,于是以小伟在网络上发布具有侮辱性质的视频和不当言论,严重影响了自己的名誉和心理健康,侵犯了自己的名誉权为由,起诉至江苏邳州法院,要求小伟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
法院判决:置顶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
邳州法院经审理认为,公民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捏造事实公然丑化他人人格,以及用侮辱、诽谤、贬损等方式损害他人名誉,造成一定影响的,应当认定为侵害公民名誉权的行为。
本案中,被告小伟主观臆断不实信息,通过抖音账户、微信朋友圈散布针对原告小美带有诋毁文字的信息,显然超过了合理的限度,可以认定公众对小美的评价降低,对于其名誉和人格均产生损害,被告小伟应对原告小美因此产生的损失予以赔偿。最终根据被告的过错程度、行为方式、侵权的场合以及侵权行为造成的后果,法官判定,被告小伟立即停止侵犯原告小美名誉权的行为,赔偿小美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 元,并责令小伟在其抖音账户、朋友圈中置顶发布为期30日的致歉声明,以消除影响(致歉内容须经法院审核),同时向小美作出书面赔礼道歉,并赔偿小美取证的合理费用2000元。
法官提醒: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负责审理此案的法官表示,在网络上发布涉及他人的言论,应当对其真实性负责,对于涉及他人隐私的言论,即便真实,如造成他人社会评价的降低,也会被认定为侵害名誉权。当前网络社交已深度介入人们的生活,每一个公民在享受互联网社交便利的同时,应当依法谨慎行使自己的权利,一旦逾越了法律的边界和底线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 记者 马志亚 通讯员 陈楠 马嫣然
校对 徐珩
编辑 : 邱妙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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