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的知名化肥品牌标签
不过,这种工业原料到了王某手中,却被直接装进了2.5公斤、5公斤等容量的小包装中,再贴上找人制作的标签,“摇身一变”成为知名品牌用于花卉、果蔬等的“复合肥”。当然,这些产品中并没有真正复合肥中应包含的营养元素。
成本每吨约1000元,实际售价超过4000元
据王某在法庭上的供述,其父母和妻子都参与了这些“复合肥”的原料进货、分装或是网店销售。他还雇了两名常用工,此外还会根据需要找来零工干活,俨然是一个“家庭小作坊”。
算下来,王某购入原料的成本每吨约1000元左右,而被伪造成知名品牌“复合肥”后,每吨的实际售价超过了4000元。
为了让这些“复合肥”在网店看起来受欢迎,他还专门进行“刷单”,伪造销售数据。
分装的“复合肥”产品和快递包裹
当被法官问及销售伪劣“复合肥”的最初目的,王某回答是为了“挣钱、获取利润”。
然而纸终究包不住火,去年年底,南京市江宁区一名购买者准备给家里的桂花树施肥,在王某的网店花12.8元购买了5斤装的“某知名品牌复合肥”,收到发现包装有点简陋,和之前在农资店购买的包装不一样,于是报了警。东窗事发后,王某被警方抓获。
一审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75万元
经查,这些“复合肥”的销售金额共计150余万元。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鉴定结果显示,王某店铺销售的“复合肥”不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系不合格产品。
归案后,王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认罪认罚,其家属已代为退赃50万元,在法庭上他表示愿意继续退赃。因此,法院认定可对其从轻处罚。
江宁法院当庭作出一审判决,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75万元;违法所得50万元予以没收。
庭审现场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采访获悉,目前,为王某制作某知名化肥品牌标签的多名人员及王某的父母、妻子,已被另案审查起诉,同样将面临法律的制裁。
法官:销售伪劣产品超5万元就已达入罪标准
七年时光在人的一生中并不短暂,但这是违法犯罪必须付出的代价。
“对于很多制售伪劣产品的人而言,他们往往明知自己的行为,却不清楚将要承担的后果。”该案审判长、江宁法院刑庭庭长洪超兰在庭后接受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该案中,王某一家可能会认为自己出售的产品并不会像问题食品那样造成严重后果,有可能认为最多受到市场监管部门罚款的行政处罚,而没有想到这样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
洪超兰表示,《刑法》对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不论是从数额标准、量刑格次,还是罚金数额的规定相对来说都是比较重的。根据《刑法》对该罪名的规定,销售金额5万元以上就已达到入罪标准;像本案这样销售金额在50万元以上不满200万元的,将判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销售金额超过200万元的,就将被判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因此,希望该案能对该行为作出警示,切不可为了暂时的获利而使自己身陷囹圄。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万承源
校对 盛媛媛
编辑 : 潘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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