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9月1日讯(记者 郭一鹏 通讯员 王晨) 南京一处无信号灯控制的路口,一辆摩托车与一辆轿车相撞,瞬间上演“空中飞人”。最终,交警认定双方负事故同等责任。那么,“无灯”路口该如何正确通行呢?交警部门也进行了详解。
近日,徐某驾驶小轿车沿龙翔北路由东向西行驶至凤集大道路口,在通过无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时,左转弯未礼让直行车辆先行;此时,丁某驾驶普通摩托车沿凤集大道由南向北行驶,摩托车未靠右侧车道,未确保安全车速行驶至路口,结果两车发生碰撞,事故导致丁某受伤及两车受损。事故发生后,交警八大队事故中队民警依据监控视频判定,当事人徐某与当事人丁某负事故同等责任。
交警表示,驾驶机动车转弯的时候,一定要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注意避让直行的车辆和行人,安全驾驶、文明驾驶;直行车辆也要保持好安全车速,不得超速行驶。
同时,驾驶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的交叉路口应当提前减速慢行,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观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
校对 盛媛媛
编辑 : 朱亚萍
更多内容请打开紫牛新闻, 或点击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