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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话费遭遇商家跑路,客服置之不理让消费者自行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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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晚报网9月2日讯( 记者 万凌云 通讯员  陈红生 ) 近日,消费者薛女士反映,7月23日她用京东购物卡在京东自营的一家叫做“三颗橙生活服务专营店”购买了1000元手机话费充值服务。购买后,客服联系她,让她提供充值密码。

薛女士随后咨询了京东官方客服,得到可以提供充值密码的答复。三颗橙生活服务专营店的客服告知这是慢充值,需要1至5天才能到账。

但是等了几天后,薛女士充值的话费仍没有到账,并且多次联系无果。薛女士再次联系京东客服,得到的答复是这家店铺已关闭,经营者跑路了,让消费者自行报警维权。

镇江市消协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9月1日,消协工作人员在黑猫投诉平台搜索发现,关于三颗橙生活服务专营店不充值不退款的集体投诉量已达到732条。多个网络平台都可以看到网友反映投诉无门,目前在京东平台已搜索不到该店。

据了解,该店铺在京东平台的开店时间为2023年7月14日,所属南京三颗橙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企查查平台显示,因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该公司已于今年7月27日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镇江市消协法律专家委员会的傅小景律师表示,消费者购买的话费充值被商家卷走了,该商户的行为已经涉嫌欺诈消费者。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销售者或者服务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也可以向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追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明知或者应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利用其平台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与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承担连带责任。

《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三十二条也明确规定,网络交易平台、电视购物平台、有柜台或者场地出租的商场、超市等经营者应当设立消费者投诉受理机构,与商户协议设立消费者权益保证金,在消费者直接要求商户赔付未果的前提下实行先行赔付制度。因此,在此次投诉中,平台一方存在着监管不严、审核疏忽等过失,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消费者在京东平台上消费,是出于对平台的信任。出了事,平台方不应该置之不理。”镇江市消协这名负责人呼吁,为防止类似事件发生,京东平台应加强自身监管责任,早发现早制止。

同时,监管部门应对网络平台加强监管力度,加大惩罚力度。消费者遭遇被骗的,商家尚不构成犯罪的,消费者可向相关部门投诉举报;也可将商家及京东平台列为共同被告诉诸法院,通过法院依法维权。


校对 王菲

编辑 : 邱妙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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