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发布文章,仅支持15分钟预览

甘肃省人大常委会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原副主任郑亚军受贿案一审开庭

{{sourceReset(detailData.source)}}

{{dynamicData.sub_info.subject_name}} 紫牛新闻

{{item.reporter_name}}

{{item.tag}}

+ 关注

9月5日,张掖中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甘肃省人大常委会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原副主任郑亚军受贿一案。

张掖市检察院指控,2002年至2017年,被告人郑亚军利用担任领导秘书、甘肃省嘉峪关市委副书记、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嘉峪关市长、嘉峪关市委书记、平凉市委书记的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职务晋升等方面提供帮助,先后收受、索取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5800余万元。提请以受贿罪追究被告人郑亚军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法庭宣读了庭前会议报告,明确了控辩双方的争议焦点,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郑亚军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围绕指控的事实充分发表了意见,被告人郑亚军进行了最后陈述。法庭充分保障了被告人的各项诉讼权利。

张掖市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及被告人郑亚军亲属20余人旁听了庭审。本案将择期宣判。

来源:张掖中院

编辑 : 胡妍璐

{{dynamicData.sub_info ? dynamicData.sub_info.subject_name : dynamicData.event_info.title_short}} {{dynamicData.sub_info ? dynamicData.sub_info.subject_desc : dynamicData.event_info.brief}}
{{dynamicData.sub_info ? '+ 关注' : '+ 追踪'}}
文章未发布,请后台刷新重置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