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
9月19日上午,旅客冉某乘坐D3056次列车由昆山南站前往涪陵北站,当列车刚刚驶出昆山南站时,冉某去了一趟洗手间上厕所。在上厕所过程中,想到接下来的路途还很远,时间还很长,觉得无聊的他随手就点了一支烟。此时他还沉浸在后面旅途的无聊中,丝毫没有注意到香烟燃烧出来的烟雾在逐渐上升,并接触到了头顶上方的烟雾报警器!
审讯
烟雾引发了列车的烟雾报警,列车长和乘务员随即前往报警的厕所,于是便出现了开始的那一幕。
根据《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七条第十四款规定:禁止在动车组列车上吸烟或者在其他列车的禁烟区域吸烟。在动车上吸烟被处罚的案事件多次被媒体宣传报道,可冉某无视动车组广播内反复播放的全列禁烟提示和车厢、厕所张贴的禁烟标识,非得在厕所通过吸烟来缓解旅途中的无聊。
列车长制止了冉某的吸烟行为,并现场告诉他:在动车上吸烟是被禁止的,随后冉某被移交至前方站的镇江站派出所处理。
最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铁路公安机关对冉某处以拘留5日的行政处罚。
铁路警方提示:在高铁动车组上吸烟属于违法行为,不仅会影响列车行车安全,更会危及其他旅客的生命安全。特别是中秋国庆假期即将来临,大批旅客都会选择铁路出行,希望大家都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不在高铁动车组上吸烟。
校对 盛媛媛
编辑 : 邱妙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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