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情况后,交警对张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依法对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后排乘坐人未系安全带的违法行为作出20元罚款的处罚。面对处罚,张某也表态,自己以后出门,一定会牢记头盔和安全带。
“一盔一带”,安全常在!南京交警就此提醒,中秋和国庆将至,为了您和家人的安全,无论是驾乘摩托还是电动自行车,无论是乘坐在车辆前排还是后排,请您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规范使用安全带。
校对 陶善工
编辑 : 朱亚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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