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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牛热点】警方通报“女子被住建局保安踩在脚下”,涉事保安被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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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7日,咸阳市公安局秦都分局关于网曝"女子被住建局保安踩在脚下"事件,发布警情通报,经查:2023年9月25日上午,陶某某(女)前往咸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映问题时,与该局保安员发生肢体冲突。保安员朱某某等人在处置该事件时方法简单粗暴,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对违法行为人朱某某、娄某处以行政拘留10日,对违法行为人程某某处以行政拘留5日。同时根据《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责令相关保安公司加强保安员业务能力培训和管理,依法依规履行保安员职责。

据本报此前报道,9月25日,陕西咸阳一名网友在社交平台发布视频表示,一名女子声称想见住建局的领导,但与大楼的保安发生冲突。在网友拍摄的视频中可以看到,一名女子被两名保安踩在脚下动弹不得。现场的围观群众纷纷指责保安,“人又没拿武器”、“这又不是犯人”。

9月26日,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致电咸阳市住建局,接电工作人员表示,“我知道那个事情,但是具体情况我也不太清楚,我们正在和上级部门联合调查这个事情,有结果的话就会向大众公布的。”

另据媒体此前报道,咸阳市住建局曾表示,该女子多次到大厦相关部门反映房产方面的诉求,曾在大厦不动产登记中心大厅“闹”过几次,与保安发生争执,女子还伤过保安,派出所也处理过。

住建局工作人员还告诉记者,当日该女子可能是想去大厦不动产登记中心大厅继续沟通此前她反映的房产性质变更一事,进大厦时与保安发生了纷争,但不知她要找哪位领导。据有关部门调查了解,女子在咸阳城区有一处房产,早年规划的是“非住宅”,后来因嫌“非住宅”出售时税费过高,到大厦找有关部门想把房产变更成“住宅”。关于她变更房产性质等诉求的情况,还需咨询市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不过,据了解,她这个变更不了。给她变了,其他人怎么办?”

据该工作人员透露,该女子曾因进大厦导致保安受伤,还到不动产登记中心“闹”过几次,派出所曾处理过。后来派出所向大厦方反馈称,经了解该女子曾有精神类疾病,未拘留,提醒保安做好自我防护。

视频剪辑 周嘉楠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徐韶达


校对 王菲

编辑 : 严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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